记者张淑玲/宜兰报导

因应高龄化社会长照需求,并减轻身心失能家庭的负担,政府推出长照报税优惠及住宿式机构补助延长方案,宜兰县政府吁请大家告诉大家,不要让权益睡著了。


宜兰县长期照护服务管理所指出,政府于108年7月公布「所得税法」修正案,提供每人每年12万元「长照特别扣除额」,不限已聘用看护、使用长照机构或在家照顾者等条件,并订有排富条款。


另为保障民众申请补助权益,「108年度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申请期限展延至109年6月30日,最高补助6万元,请大家告诉大家。


又指出,今年报税时,只要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并备齐相关资料,且无所得税法所订排富条款,即可申请「长照特别扣除额」:


1.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者:有效期限内之聘雇许可函影本。


2.长照失能等级2-8级并使用长期照顾给付及支付基准服务:108年度使用服务缴费收据影本1张。


3.入住住宿式服务机构者:108年度入住适格机构累计达90日之缴费收据影本。


4.在家自行照顾无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或使用上述服务需求:(1)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并符合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资格:放宽108年1月1日至109年6月1日前取得病症暨失能诊断证明书。(2)符合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之特定身障项目重度(或极重度)等级项目,或鉴定向度之一者:有效期限内之身心障碍证明(或手册)影本。


另外「108年度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每人每年补助一次,补助对象为108年入住住宿式服务长照机构、老人福利机构(不含安养床)、一般护理之家、精神护理之家、荣民之家(自费失能或失智养护床)、儿童及少年安置及教养机构、身心障碍机构累计达90天以上(不含保留床位、使用机构喘息服务期间),于108年未曾或未领有政府住宿费用补助(如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机构公费安置、身心障碍者日间照顾及住宿式照顾补助等),以及106年度综合所得税累进税率未达20%且非按20%税率课征基本税额者,检具相关资料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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