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趁明日是「國際人權日」發起遊行,由維園行至中環遮打道。

民陣12月8日舉辦遊行。資料圖片

港府呼籲參與公眾集會和遊行的人士,繼續秉持香港人向來的優良傳統,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

政府發言人指出,因應修例而反映出的香港社會矛盾和紛爭,及須積極面對的問題,特區政府已汲取教訓,並會虛心聆聽,接受批評,期望與各界共同努力,盡快回復社會秩序,讓香港可以繼續向前邁進。

民陣明日的遊行,將由維園行至中環遮打道。資料圖片

發言人表示,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一直十分重視,亦必會繼續全力維護。不過,與此同時,特區政府亦希望市民在表達意見及看法時能體現《世界人權宣言》的文明精神,即在爭取自身權利和權益的同時,亦應尊重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任何暴力違法行為都是與《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相違背。

資料圖片

發言人引述數字指,市民依法享有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的自由,這是無庸置疑的。過去5年,在香港共舉行了約4.4萬次公眾集會和約6000次公眾遊行,即平均每日有27宗不同規模的公眾活動。

但由今年6月初至今,香港有超過9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但不幸很多演變成暴力違法事件,包括肆意堵路、投擲汽油彈、擲磚、縱火、蓄意破壞及焚燒商鋪和港鐵及輕鐵設施,以及毆打不同意見人士等,嚴重威脅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對此,警方一直嚴格根據法律果斷執法,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財產,令社會恢復秩序。

資料圖片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一直堅決維護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但與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一樣,這等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時,依法律規定對有關自由作出限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