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被裁定虐兒罪成~

受害女童。(資料圖片)

無業夫婦不但沒有妥善照顧患有兔脣的11歲女兒,讓她在7℃下衣衫單薄,更要她用凍水沖涼、被砧板打頭、勒令單腳罰企通宵。今早陳志輝暫委裁判官就早前裁定兩項虐兒罪及一項襲擊罪,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兩人各24個月感化令,期間需要接受感化官與心理醫生的治療,法庭將於下年5月9日將聽取兩人的跟進報告。

今早陳志輝暫委裁判官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兩人各24個月感化令。資料圖片

法庭接受辯方的求請指,感化官報告正面,但兩被告自我認識不定,基於案中受害人,即其大女想與父母重修關係,故接納感化官意見。但陳官強調,今次是最後一次判處非監禁的機會,兩被告亦神色凝重。

被告夫婦。資料圖片

領綜緩度日的35歲男被告,與40歲女被告報稱無業,未婚但育有兩女。案情指本年1月老師發現患有兔脣的受害女童衣衫較胞妹單薄,後來社工揭發她不但沒有保暖衣物,並曾遭父親用砧板打頭。去年9月開始,男被告因受害女童偷竊同學財物,禁止她洗澡和使用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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