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吉强/法务顾问

近日铁路杀警案判决一出,立刻引起社会强烈批评,因法院以被告心神丧失为由,判决无罪,且仅需50万元即可交保,不仅警界痛扼,连小英总统也表态支持抗告,嘉义地检署检察官火速抗告,台南高分院也即刻裁定撤销原交保裁定,发回嘉义地方法院更裁,嘉义地方法院一如预期的不肯认错,依然维持原判,只不过又多加了七项条件。

依往例,案件会一直在高院与地院之间来回,检察官应会再抗告,高分院也会再撤销裁定发回,法院还是会维持原判,再加多条件,终而复始。由此可见,司法制度显然出了大问题,要法官自己认错改判,根本是缘木求鱼。

法律的适用不难,比较难的是在发现事实真相,而因事实的呈现角度与层面不同,可采用的法律就不同,如果事实明确,适用的法律就不易有错,但因时空因素,事实不易完全客观的呈现,难免会加入个人的主观见解,所以证人的证词可能渗入个人主观想法的情形,几乎无可避免,此时就需要更多的人来评析证词的正确性,越多人看法一致,离真相就越接近。

可惜的是,我国司法制度并未纳入国外的「人民参与审判」制度,因此判决完全由法官个人「自由心证」,而我国法官又有许多滥用「自由心证」的问题,所谓「自由心证」是仍需在遵守论理法则及证据法则下,但过去许多法官完全忽视这些原则而滥用,导致许多完全背离人民理性认知的判决出现,遂有「恐龙法官」之称。为避免恐龙判决的持续出现,尽速让人民加入审判的机制改革司法,应为当务之急。

这个左右司法公正判决关键的制度,当年(2017)却在司改国是会议中卡关,卡在要「陪审制」或「参审制」的争议中而未决,令人意想不到,如此关键议题竟未纳入总结会议讨论,更引发外界挞伐,质疑蔡总统司改政见跳票。

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长张静表示,在分组会议中,「陪审制」与「参审制」打成平手,理应在总结会议充分辩论后做出决论,但却因议事规则巧妙安排,未能让提案进入总结会议讨论,根本是用程序架空实质讨论的机会,他当时也愤而退出司改国是会议。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则质疑,司法院刻意在总结会议中,排除人民参陪审制度的讨论,却交给司法院的委员会草拟法案,但光看委员名单就知道根本是为了要「作掉」陪审制、「偷渡」参审制,为此他主张若司改总结会议不讨论,就邀各政党来公开辩论,让人民公断,实践真正的人民司法理念。

这两个制度最大的不同,在于陪审制只限于事实的认定,不涉及法律的适用,如此陪审员只要将心力用于事实的发现即可,法律的适用即由法官来斟酌,而且(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员所认定的事实,检察官除非有新事实或新事证,否则不得再行起诉,用以防止检察官滥权起诉,以保障人权。

反观我国目前想推的国民法官(参审制),参审员虽可参与法律的适用,但人数根本未过半,再加上法律知识根本不如法官,也极易受法官们影响,沦为法官左右判决的棋子,参审员根本没有机会发挥左右判决的功能,可谓形同虚设,始终无法改变目前法官独断的判决模式。

因此,真正要扭转恐龙司法判决歪风,就是要速推落实「陪审制」,让人民的智慧帮助判断事实,例如此次杀警案,如果人民能陪审有过半能左右判决的力量,绝对不会是「无罪」这么离谱的结论,更不会让只在一位精神科医师鉴定下,就贸然断案,人民的智慧会提醒、督促法官们,更完备步骤,更完整了解人民与社会的观感角度,才能更公正客观的把案件做出不过于偏离法治精神的结果,才能改善我国法官滥用「自由心证」的歪风,让人民重建司法的信心。

新闻照来源: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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