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界大牛雲集,有人以自然人名義投資,有人用有限公司,有人用有限合夥來投資,稅收上各有什麼不同呢?

其實是大有玄機!

以下按自然人投資和有限公司投資為例:

自然人投資模式

例如:投資項目A 100萬,1100萬賣出,投資收益1000萬,期間各種費用超過300萬;

投資項目B 500萬,最終100萬賣出,投資虧損400萬;

因為是個人投資,所以期間費用不可抵扣,其他項目投資虧損不可抵扣,個人需要就單個項目繳納收益個人所得稅

需要支付的分紅個稅為(1100萬-100萬)*20%=200萬。

目前中國的個人投資收益,只考慮賺到的錢的徵稅問題,沒有考慮虧損時候的問題。

自然人投資項目,個人承擔無限責任

自然人不是家庭申報體系,各個家庭成員之間,各個項目之間的投資收益和損失不能對沖

自然人投資,當年出現的虧損,不可以沖抵以後年度的收益。

有限公司投資模式

例如:投資項目C100萬,1100萬賣出,投資收益1000萬,期間各種費用超過300萬;

投資項目D500萬,最終100萬賣出,投資虧損400萬;同時,公司還有其他各種費用300萬;

因為是公司,所以收益和費用可以相抵,有限公司最終該項目收益為1100萬-100萬-300萬=700萬。

但是,考慮到項目D的虧損,以及公司的其他費用支出,該公司當年實際收益為700萬-400萬-300萬=0元,當年無需繳納任何所得稅

公司制可以幫助大家解決所有個人自然人投資帶來的問題。

通過有限公司投資項目,可以通過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成功規避可能因為項目公司帶來的進一步風險

公司的各種收入和收益,可以被虧損和費用沖抵,各個項目和各個合伙人之間的收入和虧損也可以交叉使用

有限公司當年的虧損,可以在未來5年內使用沖抵以後年度的收益,也就是虧損可以跨年使用

最後投資收益到股東個人的時間使用捷稅寶產品,綜合稅負率不超過7%,比著原本分紅個稅20%可是節省了不少呢。

總之,一個良好的投資架構和模式,將極大程度上幫助老闆,創業者,投資人在不同階段,控制現金流出,控制利潤水平和稅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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