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前很多人一般為了表明自己想要買這套房的決心,避免房子被其他人買走,都會與開發商簽訂一個認購協議,約定一定數額的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但是很多情況下在售樓小姐姐的忽悠下,頭腦一熱就下了定金,回到家又發現種種問題,不想買這套房子了,直接和開發商說不買了拿回定金顯然不可能,那有沒有其他什麼辦法可以拿回定金呢?作為我們專業團隊我們來幫您解決。

可是法律明確規定,買受方違約將無法取回定金,你們是如何辦到的呢?

首先我們團隊,會對客戶交易過程進行一個詳細的盤問和調查,具體落實到每個細節,並且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根據所簽訂的合同和特殊情況,作出不能的反應,根據相關法律條文的內容,在此基礎上做一個靈活變通,簡單舉一個例子:

曾經就有這樣一個朋友,他被上海市松江區的信達藍尊的宣傳所吸引,並且在售樓小姐姐和大肆渲染和熱情之下有了購房的念頭,當時在2018.1.20就交付了定金,開發商一直在崔2018.1.27交首付。可見當時情況緊急,要麼首付買房,要麼違約賠償定金。

但是結果我們調查詢問發現,乙方不夠購房資格,但是他們是可以等他賣房,不應該給他簽訂協議,說是一手更名有產權的房子,可是從沒見到五證兩書以及產權證的真實面目和房屋的主人以身份證,售樓處的工作人員也沒有提醒他定金不退。我們發現這個問題後立即抓住漏洞,因為法律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證件不全沒有售房資格,就屬於違法操作,所簽合同主體資格不合法,合同就當然無效,碰到這種情形,開發商不但需要支付雙倍定金,還需要支付對購房者的損失。

在在我們團結協作、高效指導和符合法律的相關操作指導下,很快,開發商態度有了明顯的轉變,而且馬上同意退款了。達成了雙贏的局面,也省下了打官司的錢。

所以能否退還定金,我的回答是:只要對方銷售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過錯,或者接下來的流程中有問題,能讓我們找到因為對方的原因造成的不想買房的充足理由,就有很大的概率能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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