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都是制式合同,在購房者(特別是第一次買房的小白)心目中,總有這麼一種想法“既然是制式合同,那麼別人都敢籤,肯定是別人感覺沒啥問題,既然大家都不看合同,那我也就不用看了。”這種依靠他人的“衆人思維”往往會讓自己掉進坑裏,殊不知,每個購房者都這麼想的,最後100個簽訂購房合同的人,仔細看購房合同的人一個沒有,合同規定的是啥都不知道。

  在開發商和購房者雙反的關係中,既要相互合作,達成一致的交易意向,同時又是相互不信任的,開發展始終佔據買賣的主導地位,購房者每每感覺很無奈,在交易中開發商說什麼就是什麼,如果不按照這個標準來,就不賣給你房子,特別是在市場發展快速的賣方市場時,更爲明顯。既然存在這樣的特殊關係,那開發商在購房時的各種合同就有了“空間”。,小編提示,買房籤合同,記得看清“兩大條款”,漏掉一項,首付可能白白送人。

  一、簽訂購房合同時,要留意空白條款。

  雖然說現在的購房合同都是制式合同,但是每個樓盤由於實際情況的不同,不可能合同做到細緻入微,必然需要留出一定的空白條款在簽訂合同時現場填寫,就像考試一樣,大家試卷都一樣,但是試卷上有不少的空白,需要考生自己填入。除了這些空白條款之外,其他的合同條款基本上已經規定得很明確了,特別是違約責任問題,制式合同有統一的規定。

  【建議】合同的空白條款中,要注意的有幾點,數字條款,基本包括房屋的戶號、房屋的樓棟號、房子的建築面積、房子的公攤面積、房子的總價格、房子的單價、交房日期這些數據。在這些信息中,要留意麪積、價格、日期這三大條款。房子的面積涉及到房子實際交付的實際面積標準,房子過大過小(大小偏差超過3%可以退房);房子的價格少寫一個字、少打一個標點符號就可能引起總價格的變化。日期包括交房日期和房產證辦理日期,要與看房時溝通的結果一致。

  舉個例子,如果房屋價格寫錯了,把1.5萬元,寫成了1.7萬元,那麼按照合同規定的面積,則很可能要求購房者補充支付購房款項,因爲白紙黑字擺在這裏,一個數字條款弄錯就能能白白送人“一個首付款”。

  二、簽訂購房合同時,要留意違約條款。

  既然是買賣合同,那麼就必然有違約問題,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對購房者權益保障的合同,在合同中有不少關於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規定,要記得看清這些條款。如果房子最終在這些條款上出現問題,購房者可以憑此請求補償。

  常見的違約條款有“交房日期違約條款”,一般規定爲延期交房每日按照“總房價的萬分之一”補償;再例如“購房面積違約條款”,一般規定爲“實際交付面積超出合同面積的3%”,購房者可以進行退房。

  【建議】如果合同中沒有以上兩點主要的違約條款,則這份商品房合同是不合理的,因爲隨便一個條款,都可能讓購房者白白損失幾十萬元(相當於一個首付款),例如沒有延期交付責任,則開發商會延期交付而不給相應補償,購房者就白白損失幾萬元,購房合同中的“這個條款”不可忽視。買房路上有我陪你,更多買房知識可以點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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