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濰坊4月9日訊早在1998年,山東省就出臺了《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明令禁止非法鑑定胎兒性別。4月9日 ,濰坊昌樂衛健局公佈了一起典型的非法鑑定胎兒性別案例。當事人自以爲通過網絡散發非法廣告會“逍遙法外”,然而在法律面前,她的這一“發財夢”卻再次破滅。

  據昌樂縣衛健局工作人員介紹,曾有羣衆投訴稱,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發佈抽血鑑定胎兒性別的宣傳廣告,這些廣告以大量的圖片和視頻形式出現,並且明碼標價,宣稱只需繳納費用即可利用孕婦血液鑑定胎兒性別。隨後,昌樂縣衛健局立即聯合公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取證。

  鄭某某的違法廣告

  通過調查,執法人員發現,散佈這些抽血鑑定胎兒性別廣告的人是鄭某某,系淄博市沂源縣人,現居住昌樂縣一小區,並在一家物業公司工作。業餘期間,她利用多個微信號做起了“網絡營銷”,公然在朋友圈散佈抽血鑑定胎兒性別的信息,並從中謀利。據鄭某某交待,她是從外地微信朋友那裏轉發的這些廣告,以介紹業務的行駛從中抽成。截至案發,鄭某某已成功介紹3例。

  在查實鄭某某違法事實的基礎上,昌樂縣衛健局根據《山東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依法對鄭某某組織和介紹妊娠婦女抽血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行爲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鄭某某已自覺履行相關行政處罰。

  衛健局工作人員鄭重提醒廣大市民,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終止妊娠、非法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等行爲,均屬違法行爲,必將受到嚴厲打擊。請廣大市民積極提供案件線索,舉報電話:0536-6290615,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據悉,《山東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第18條明文規定:違反本規定,組織、介紹妊娠婦女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另外,銷售或者使用終止妊娠藥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行政部門沒收非法銷售或者使用的終止妊娠藥品,並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購置、使用超聲診斷儀而未向衛生行政部門或者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或者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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