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起,增值稅稅率正式下調,想必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不過隨之而來的問題也來了,系列涉稅事項該怎麼解決,成為不少財務們的頭疼事。

4 月 1 日後還能開舊稅率的發票嗎

可以開,但「有條件」!必須符合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纔可以開具:

退回開紅字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 16%、10% 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

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補開發票

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4 月 1 日起,開票系統即會自動升級,稅率欄也會默認顯示為新的稅率,如果發生上述兩種情況,納稅人需要手工選擇原稅率開票。

關於增值稅稅率表下降後,如何判斷是適用新稅率還是原稅率,具體參考標準可依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銷售貨物和勞務的納稅義務時間或者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納稅義務時間。

此外,稅總也已明確發函指出,各級稅務機關要以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採集到的發票數據為依託,跟蹤監控納稅人發票開具情況,並且據此採取有針對性的服務和管理措施,對於大量開具舊稅率發票等情況,要進行嚴格的分析研判。

稅率下調,客戶要求降價合理嗎

第一感覺,沒毛病,但實際是不合理的!降稅3%≠降價3%

例如,客戶向企業拿貨 10 萬元/月,那麼:

調整前,

銷項稅金:10萬*16%=16000元

進項稅金:9萬*16%=14400元

增值稅金:16000-14400=1600元

減稅後,

銷項稅金=10萬*13%=13000元

進項稅金=9萬*13%=11700元

增值稅金=13000-11700=1300元

減免稅金:1600-1300=300元

總金額:10萬*3%=3000元

結論:客戶將貨款降 3 個點不合理,稅率降低 3 個點,不代表貨款要少 3 個點。

稅率的調整對企業的影響絕不是一點兩點,既要從增值稅的銷項和進項兩個角度考慮,還會涉及到多稅目多稅率的調整。

同時,在價格調整和談判的基礎上,它還會影響到企業的採購成本和銷售收入,繼而影響到企業的所得稅和股東收益。

如果你的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雖然從銷項的角度看企業會划算,但從進項的角度上來看,企業增值稅的進項可能減少一大塊。

從純降稅來看稅負的下降,每個企業減稅的空間,處決於該企業的增值率和上游企業的減稅轉移。

所以,藉故要求上游降 3% 的企業,簡單來說就是藉故耍流氓。

企業簽訂合同需注意的8個涉稅點

設置稅收政策變化特別條款

增值稅雖是價外稅,但是與定價也存在密切關係,通常也是談判重要考慮事項,4 月 1 日前後簽訂合同中,需要就增值稅稅率下調事項進行明確,避免引發糾紛,當然這種民事約定不得違反稅收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

關注合同生效及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簽訂合同不代表合同立即生效,同時需要關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相關政策已有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交易價款或報酬應含稅

從商業交易的慣例來看,交易價款應該包含稅款,合同中明確交易價款為含增值稅價款,可以減少交易雙方圍繞增值稅可能發生的爭議,尤其在稅改頻繁期間。

明確交易方納稅人身份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增值稅計稅方法、稅率(徵收率)上存在差別,交易合同中應明確納稅人身份,必要時可將營業執照複印件、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複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明確開票類型、開具日期、送達期限等內容。

取得合法有效抵扣憑證

取得不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合規抵扣憑證或者不合規,對受票方都會造成法律和經濟損失,可考慮將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開具與收付款義務相關聯,並就開具發票所造成的違約行為約定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注意合同標的、數量、質量變更的稅務處理

如果合同標的發生變更,則可能涉及到混合銷售、兼營的風險,納稅人需要關注發生的變更是否對其有利,必要時,需要在合同中區分不同項目的價款。

價外費用的定性

增值稅納稅人的銷售額,不僅包括價款,還有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各種性質的收費,建議與價款沒有關聯的費用可以簽訂獨立合同,避免被課稅。

三流一致,三證統一,合同與企業的賬務處理相匹配,合同與企業的稅務處理相匹配,合同與企業發票開具相匹配,使得法律憑證、會計憑證和稅務憑證的三證統一。

財務們該如何應對

為避免合同履行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財務們還得先做好下面這兩件事:

梳理長期合同

3-4 月期間的採購合同、銷合同要考慮稅率下降影響,合同是否要等 4 月 1 日之後再簽訂,還是簽訂合同時就要考慮稅率影響,採購單價要考慮降價,作為企業的財務人員,長期合同必須要梳理梳理了。

進項發票抵扣問題

如果以 4 月 1 日為分界點,企業盡量在 4 月 1 日之前簽合同,把所有的進項發票先開出來認證,以免對後續工作中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對一些長期合同,比較大的合同,已執行的部分,如裝備製造等先進位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稅務給予明確規定 。

溫馨提示:

增值稅稅稅率下調,對於企業來說,不但影響到增值稅稅負,影響到給客戶報價及企業的成本費用,影響企業的所得稅,更會影響到企業的現金流。對於財務人員來說,稅率調整後,首要任務便是要理清新政對自身企業的增值稅稅負以及對現金流的影響。

而這,正是我們財務人員展現自己能力的時候,「如何爭取為企業取得最大優惠」是我們當下需要思考的新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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