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接待過很多朋友關於退購房定金的諮詢,在這裡,我將簡單講講關於退購房定金的諮詢問題。

那麼退購房定金能不能退呢?從法律角度來講,很難。

哪怕去諮詢律師,大部分情況下你跟律師的對話也會是這樣的:

律師:房子的認購協議是你本人簽的嗎?

購房者:是的。

律師:房子是否存在質量問題?

購房者:不知道,現在房子還未交付。

律師:那隻能按照協議約定條款執行,1.繼續購買,或,2.損失定金。

那麼為什麼律師會這麼回答購房者呢?

因為他們考慮問題的角度都是從打官司的層面來考慮的,官司只講法理和證據,人情因素、利益因素官司上是不考慮的。但相對我們而言,我們會更加關注於購房者的利益關係,更協調、和諧迂迴的處理購房者的問題。為了大家更容易理解我的意思,我簡單講一個我們之前操作過的成功案例:

有位常住廣東省的朋友,在廣州相中了一套房子,簽署了協議並交付了定金,後來因為某些原因不想繼續購買這套房子來找我們幫助要回定金。在此之前,這位朋友還特地去諮詢過廣州當地的律師,但被律師告知無法要回,所以他找到了我們。經我們詳細了解情況後發現,其開發商並未「明碼標價」,銷售大廳的公告欄上只是裝訂成冊供購房者查詢,且公示的內容多僅限於每套銷售總價、房屋面積等幾項信息,而沒有《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中要求公示的其他內容在售樓處張貼每套房產的價格等相關信息。於是我們指導這位朋友抓住這個關鍵點取證,在我們合理合法的相關操作指導下,很快,開發商態度有了明顯的轉變,而且馬上同意退款了。

所以,對於購房定金到底能不能退的問題,我的回答是:只要對方銷售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過錯,或者接下來的流程中有問題,能讓我們找到因為對方的原因造成的不想買房的充足理由,就有很大的概率能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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