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二次庭審 被告仍拒絕回答提問不認罪
4月9日,曾轟動全國的“四川樂山女子王某欣在綠心公園夜跑被害案”在樂山中院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審理。
當天庭審中,公訴機關補充起訴被告人盜竊受害者耳機。在經歷1個多小時的庭審後,隨後審判長宣佈休庭。(紅星新聞此前報道:
樂山女子綠心公園夜跑被害案 長達7小時作案過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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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欣
據受害人家屬委託律師、四川和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新介紹,在當天庭審中,公訴機關對被告人李某進行了補充起訴。
2017年12月15日凌晨,李某在樂山綠心公園內殺害了被害人王某欣,將其挖坑掩埋後,除攜帶王某欣的一部手機、一隻金手鐲、一隻金戒指、三個金耳釘逃離現場外,經後期調查,李某還拿走了王某欣的一個蘋果耳機。經權威部門鑑定,該耳機價值約220元,其內還含有被害人王某欣的生物檢材,應按盜竊罪追求李某刑事責任。
王某欣當天朋友圈
在2018年10月24日第一次開庭審理中,被告人李某多次拒絕回答提問。今天(4月9日)庭審中,面對補充起訴和審判長的提問,被告人李某也始終拒絕回答,並反覆問審判長“被害者父母是否到庭”。法官告訴他,被害人父母是否到庭與案件審理無關。而被害人的父母都坐在庭審現場。
庭審結束後,趙新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李某在庭審中態度極其惡劣,希望法院儘快作出公正判決。
被害人王某欣的父親則表示,希望法院判決李某死刑立即執行,並拒絕接受被告人的道歉,也不需要任何民事賠償。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編輯 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