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補助比較表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補助比較表。(圖/臺南市都發局提供)

中央推動社會住宅政策20萬戶目標(12萬戶興建,8萬戶包租代管),近日又擴大推動第2期包租代管計畫,預計開發2萬戶投入租屋市場;臺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再推動1200戶,自108年8月6日起至9月2日止公開徵選參與廠商。

臺南市政府都發局表示,106年度包租代管試辦計畫1萬戶由六都配合辦理執行3年,目前持續辦理中;這次招標預計評選出2家以上優質廠商,共同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該計畫提供服務費用鼓勵租賃住宅業者參與開發物件及媒合。

針對加入該計畫之房東,提供每年最高1萬元修繕補助費,以及房屋稅、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租賃所得免納綜所稅;對弱勢房客提供租金差額之政府補助,經由業者轉交房東,房東與房客皆無須支付仲介費用,並享有專業管理。

都發局指出,徵選之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須為具有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代號:H704031)、租賃住宅代管業(代號: H706011)及租賃住宅包租業(代號: H706021)之公司,應具備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函、不動產經紀業許可及設立備查函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包租業及代管業)等相關要件,歡迎符合投標資格之業者,踴躍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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