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問我怎麼看,我只想說,隨他們去鬧,我喫我的瓜,我只是個喜歡看八卦的路人。前段時間,李小璐夜宿門鬧的滿成風雨,而同時李小璐好老婆好媽媽的形象,直接升級為了「盪~」,但就最近這段時間,李小璐起訴黑粉我卻很贊同。

事情是這樣的,至從pgone事件,李小璐成了眾矢之地,然後有缺德網友開始拿甜馨開涮,身為媽媽的李小璐當然很生氣,怒告黑粉,要維護名譽,得到不少粉絲都很支持。就我個人認為,網友雖然有錯,但給甜馨造成傷害的卻是李小璐,希望缺德網友得到教訓的同時,李小璐也能意識到自身的錯誤,好好珍惜現在。

至於江凱同否認插足陳翔與毛曉彤,我覺得江鎧同確實是挺冤枉的。陳翔和毛曉彤這對曾經的情侶,一直被外界稱為是郎才女貌的一對,但是這段戀情卻只維持了兩年的時間。在2017年10月5日的時候,兩人宣佈正式分手。

而後,有網友在網上曝光了一段關於陳翔在與毛曉彤戀愛期間出軌江鎧同的視頻。其實,就是江鎧同做電梯去陳翔家,視頻中還提到,陳翔出軌之後還被毛曉彤給抓了個現行。其實質並沒有說明什麼,都是有一些網友惡意揣測。江鎧同本來是乖乖女形象,一時間就被扭曲成壞女人了。看了視頻之後有網友留言道:「你去找陳哭訴去了嗎」,「小三出來露面 不要個臉了你???你什麼家庭什麼背景你當那個小三?」,突然感覺網路有點可怕!

這兩位還真都有相似之處,起點很高,起點就是事業最高點,李小璐各種資源捧,她爺爺她爸爸都是八一廠導演,媽媽在美國經商,出道就是童星,17歲拿金馬影后就問你這五星好命你服不服?當年李湘投資的劇都是優先江鎧同,也是芒果臺力捧的藝人之一。

除了和韓庚兩個人開始緋聞,韓庚方面一直是否認的,之後江鎧同貌似有了新歡,是某娛樂公司的高層肖飛。江鎧同和肖飛秀恩愛之後4個月,她和翟天臨在一起了。 之後再被我們知道就是和陳翔,人設崩塌,雖然之前人設也不怎麼好,之前江鎧同工作室也闢謠,否認出軌一事,但是有圖有真相的事實,網友是不會相信的。誰也不會承認自己是小三,約x啊,並且這個公關時間都過了幾天了,網友們都站毛曉彤了。光有自己和自己工作室相信有什麼用?江鎧同微博說,一個多禮拜的病毒流感真兇猛,總算好多了。「病毒流感」指的是什麼大家就要發揮初中閱讀理解的能力了。 李小璐這邊也沒閑著,聲稱由於自己受到跟蹤、偷拍,造成部分不明真相的用戶侮辱、誹謗,故已將相關人員起訴到法院,且法院已對部分案件進行立案。

工作室還發布聲明:譴責偷拍李小璐的人,在微博上曬出了起訴了幾個傳播的大V的訴訟書。博主「電影螻蟻」發文公開道歉,聲稱自己只是蹭熱度,沒料想會引來這麼大的後果。而博主「王小輝Alex」則是默默的把所有微博皆刪除了。另外一位叫「月亮是被朕掰彎的」毫無理會李小璐工作室發出的聲明,微博依然在。

嗯,娛樂是個圈,李小璐和江鎧同也都是韓庚的「緋聞女友」,當年李小璐還被拍到和韓庚街頭激吻,李小璐幫韓庚解約,畢竟李小璐在圈內還有些關係嘛。這個錘比較硬,江鎧同是緋聞女友,當時韓庚超級火啊,誰借誰炒作一目瞭然。說實話還是韓庚眼光比較好。


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李小璐告網友侵犯隱私?告鳳姐誹謗?不要再立牌坊了!

文:劉龍珠律師

李小璐事件從2017年年尾一直延續到2018年,好不容易平息了下來。然而近日,李小璐工作室發表聲明稱,要告「有關人員」跟蹤、偷拍,謀取不當利益。還有消息稱,李小璐要告鳳姐誹謗,起因是鳳姐發了一組李小璐的照片,並附文字「李小璐復出撈金,不得不說這個社會很寬容了」,而照片實際上拍攝於2017年12月5日李小璐參加品牌活動,而並非李小璐事件發生之後。儘管如此,劉龍珠律師認為,李小璐不論是起訴「有關人員」侵犯隱私,亦或是告鳳姐誹謗,李小璐都毫無勝訴可能。

一、「有關人員」是否侵犯了李小璐的隱私權?

劉龍珠律師表示,沒有。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隱私權是公民享有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不願被他人知曉的權利,保護隱私權,就是要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私人生活不受侵害,精神安寧不受打擾。

明文規定的「私人空間」為「身體」和「住宅」,那麼其他場合就不屬於私人場合。

劉龍珠律師認為,從法理上來說,在公開場合的公開行為並不受隱私權保護,明星也並不例外。

在「徐崢毆打狗仔」一案中,劉龍珠律師就曾向騰訊娛樂表示,無論大家在情感和道德上如何評價狗仔的跟拍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沒有規定跟蹤拍攝是違法的。因此,跟拍只要發生在公共場合,且沒有對被拍對象進行肢體接觸和暴力行為,就是合法的。在公共場合內,任何人都有權拍攝明星或者路人,並不是隻有記者、狗仔纔有拍攝資格。

(二)中國學界主流觀點認為,公眾場所確實存在某些私人場合。這些特殊場合作為個人私密空間的延伸,具有排除外界幹擾,維護自身私密性的特點,可以分為三種:

一種是公共場所的特定部分,試衣間、客房、公廁、病房、包間,這些部分不專屬於某人,任何人都能使用,但在使用期間,該空間屬於私人空間。

第二種是半私人場所,如集體宿舍、辦公室,這種場合限於一定範圍的人員使用。

第三種是公共場所中私人性質的交往、談話和其他行為。和前兩種不同,沒有可視、固定的邊界,只能憑當地生活、行為習慣和行為人自身的隱私意識來確定。

劉龍珠律師認為,李小璐事件中,視頻拍攝的場合為飯店外、汽車旁、公寓門口,這些場合顯然都不屬於上述的公共場所中的例外,不屬於「個人私密空間的延伸」。因此,李小璐並不存在隱私權被侵犯。

二、「有關人員」是否侵犯了李小璐的肖像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通意見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場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劉龍珠律師表示,這裡的以營利為目的要做狹義的解釋,尤其是在新聞出版領域。雖然新聞媒體現在都是市場化、商業化運作,新聞報道也可以看做為了獲取廣告收入的手段,但一般依然視作非營利性,否則的話,新聞記者根本無法開展工作。在李小璐事件中,卓偉團隊的跟拍報道也屬於此列。當然,若李小璐的肖像被用於產品宣傳,則需另說。僅就此事件而言,卓偉團隊並未侵犯李小璐的肖像權。

三、鳳姐是否誹謗了李小璐?

劉龍珠律師表示:沒有。

據劉律師瞭解,鳳姐現居美國紐約。因此李小璐若想起訴鳳姐,需要到美國紐約法院起訴。

根據紐約州的法律(案例法In Touch Concepts, Inc. v. Cellco Partnership),誹謗官司的要素有以下7點:

1、A defamatory statement of fact; 有事實上的誹謗性陳述

2、Regarding the plaintiff; 涉及到原告

3、Published to a third party; 向第三方發布

4、that is false; 虛假信息

5、made with the applicable level of fault; 符合過錯級別

6、causing injury; 造成了損失

7、not protected by privilege. 不受特權保護

李小璐方要證明1, 2, 3, 4, 6, 7並不難,關鍵是第5點,李小璐方需要證明鳳姐符合過錯級別,這很難。

何為過錯級別?「過錯級別」,有「過失Negligence」和「惡意Malice」兩個級別,針對公眾人物,「過失」製造不實言論不構成誹謗,只有「惡意」才構成誹謗。根據紐約州的案例法Freeman v. Johnson, 84 N.Y.2d 52(1984) ,法官裁定:

A public official may not recover damages of defamation unless the official proves that the offending false statement was made with 「actual malice」 – that is, with knowledge that it was false or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of whether it was false or not.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extended this standard to all 「public figures」.

公眾人物不能從誹謗事件中獲取賠償,除非他能證明冒犯方的虛假性言論是基於「實際上的惡意」,也就是說,不是弄錯了,是明知是假的而故意惡搞,或草率的不判斷事情的真假。美國最高法院將該標準擴大到「公眾人物」。

李小璐,演藝圈人士,公眾人物,顯然符合此標準。因此,李小璐就必須證明,鳳姐具有「實際上的惡意」。

除非鳳姐自己說:「我就是要整李小璐,我知道這是假的,我就是故意發的要氣她!」然後李小璐把鳳姐的這番話作為呈堂證供,拿給法官看,以此證明鳳姐的惡意,否則,很難證明鳳姐具有「實際上的惡意」。然而想來,鳳姐也不會那麼傻。

自PGONE事件以來,李小璐潛心營造的賢妻良母人設已然崩塌。想要通過起訴的方式為自己洗白,劉律師表示,此路不通,另尋他路吧。


嗯,娛樂是個圈

工作室還發布聲明:譴責偷拍李小璐的人,在微博上曬出了起訴了幾個傳播的大V的訴訟書。博主「電影螻蟻」發文公開道歉,聲稱自己只是蹭熱度,沒料想會引來這麼大的後果。而博主「王小輝Alex」則是默默的把所有微博皆刪除了。

李小璐現在最應該感謝的應該就是賈乃亮吧。有一個男人能為自己做到這種地步,李小璐這件事之後,應該會明白誰對她是真心真意的。

「世間爹媽情最真,淚血溶入兒女身。殫竭心力終為子,可憐天下父母心!」

都說父母離婚,最大受到傷害的必然是孩子,尤其是甜馨這麼大的孩子。當然,如果他們兩個不離婚,我相信甜馨還小,被波及的有限,自己的心智也還沒有成熟到考慮太多,所以如果風波就此停息,相信過一段時間都會一切正常,像沒發生過一樣。即使李小璐和賈乃亮離婚了,跟著任何一方也不會改變現今的生活條件,感情缺失是必不可免的,但是就像千千萬萬個離婚的家庭一樣,孩子要適應要獨立堅強起來。要重新面對生活。

永遠不會讓李小璐受到任何欺負,這就是賈乃亮當初許下的諾言,如今他也在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可惜的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懂得賈乃亮的心意。


沸沸揚揚傳播了這麼多天,基本上已經完全坐實的事情,不好好反省,積極認錯,反倒是跳出來摳字眼找漏洞,直接沉下了賺粉絲們錢時候喜笑顏開的臉。這樣不好!

作為一個演員,就算你再大牌再大腕,別忘了觀眾和粉絲纔是你的衣食父母,錢雖然不是觀眾直接塞你兜裏的,演藝公司也是看在觀眾捧你的面子上才用你的啊!真以為自己德藝雙馨自帶光環呢?捧著你哄著你行,咋批評你兩句就和父母翻臉了呢?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現在也不是一個電影一首歌能紅一輩子的年代了,好好想想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比惱羞成怒見誰咬誰要強得多!


明星也是普通人,光鮮亮麗的背後難免也有些不盡人意。如果李小璐真的婚內出軌,只能說明她的人品不行,沒有為自己的家人考慮過,告網友只是虛張聲勢,做賊心虛而已,相反的如果她沒有出軌,告網友這一行為只是在捍衛自己的家庭,名譽,這也是值得鼓勵的……

毛曉彤和陳翔,如果真的在戀愛期間招到小三破壞,說的直白一點:他們的感情也許沒有他們想像中的那麼好,那麼牢固,反正也沒結婚……至於這個小三人設,個人不喜,但我們也沒有親眼看見……

我只是一個對八卦感興趣的人,不評論,不辱罵,明星也是普通人,明星也是老百姓!


娛樂圈誰插誰的足,誰能弄明白?


哦,對不起,只關心今日頭條和頭條的條友們。多問他們過得好不好,快樂不快樂。分享他們的樂趣,你問條友一聲好,條友道你一聲安,條友們還能做知心朋友,問寒問暖互相關心對方,這不比八卦明星的強啊,你認識明星,明星認識你嗎?即然都不認識,幹嘛要看你怎麼樣,死活跟我沒有關係哦,死了,表志同情惋惜,明星演戲,我花錢買個戲看看,樂趣樂趣自己,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我不關心娛樂圈裡事,更不去八卦人家,謝謝邀請。請別怪我說話不中聽哦。望多多包涵!


謝邀;無風不起浪,告就告吧!這麼多的網友告誰啊?


對於明星的私生活我無發言權,也不感興趣,首次被邀就略發表一些。作為公眾人物,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你必是萬眾矚目焦點。至於維權可以理解,但網友千千萬,狀告就免了,還是把精力用在家庭與事業上。有些事,越描越黑,清者自清。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