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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法信君就與影視作品截圖、劇照相關的著作權保護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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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要旨:1.首次將視聽作品截屏取得的單張作品認定為攝影作品,並給予著作權保護。2.電視劇作為一種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其獨創性固然體現在動態圖像上,但動態圖像在本質上是由逐幀靜態圖像構成。易言之,各幀靜態圖像雖不是靜態拍攝完成,但也體現了攝錄者對構圖、光線等創作要素的選擇與安排,體現出了獨創性。故應當將視聽作品中截屏取得的單張作品認定為攝影作品,並給予著作權保護。
案號:(2016)津02民終5608號
來源:法信精選
演員的藝術照與影視劇照的不同點在於藝術照的原件一般歸演員本人持有,而影視劇照一般歸影視攝製單位持有;同時影視劇照的動態使用權演員已經通過合同方式讓渡給影視攝製單位,而藝術照則不存在這一問題。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十一)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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