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澎湃新聞

《華商報》4月7日報道稱,西安市多所小學和幼兒園向學生髮放童話劇《絲路精靈九色鹿的傳說》演出券。家長憑此券購成人票,在4月5日、6日演出時間內,可免費帶一名小孩前往西安人民劇院觀看演出。成人票價分爲多檔:58元、118元、188元、228元、288元、368元(VIP)。券後“還有溫馨提醒”:“每位同學看完此劇後以《誠實的我》爲題寫篇作文或畫幅圖畫,互相交流學習。”

上述報道稱,該劇院共有1010個座位,但最低檔“58元”的座位僅有16個。按照全場坐滿計算,演出收入約96萬元。有家長吐糟稱,雖然學校說自願,但其他同學都看了,自家也不能落後,“而且還要求寫作文”。

華商報的報道還稱,記者在排隊現場看到,有工作人員畫“正”字,以學校爲單位登記人數,僅從前兩頁看,“有約50所學校”。

4月8日,《華商報》再次報道此事稱,此次演出系西安人民劇院與陝西省民間藝術劇院及一家營銷推廣公司合作。西安人民劇院相關負責人迴應稱,寫“正”字是爲統計“哪些區域的學生喜歡來劇院看演出”,與老師沒有利益關聯。

報道稱,營銷推廣公司的營銷負責人稱,演出券及背後“寫作文要求”均系公司製作,“初衷是爲了更好賣票”。營銷人員會將票給學校老師,希望老師發給學生。“我會讓老師留我的電話,請老師來劇院免費看演出,如果覺得演出不錯,希望老師回去在班上多給學生宣傳。我們想賣出更多的票,但老師沒有收取利益。”

8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區一所小學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向學生髮演出券爲個別老師行爲,且並未強制要求去看演出、寫作文。“今天(8日)上午我們學校領導已經專門開了會,瞭解到(的情況)是,外來人員趁保安不注意混進學校做宣傳,有個別老師在班級發了券,但都沒有強制讓學生去,也沒有說要寫作文。”該工作人員稱,學校在會上已經對失職保安和個別教師做了口頭批評,並予以扣罰工資的處分。

當天下午,西安市教育局宣教處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正在調查此事”。“今天上午,西安市紀委監委和市教育局共同組成了3個調查組,已經分別前往未央區、灞橋區和雁塔區三個轄區內的學校實地察看,會盡快公佈調查結果,後續會有相應的懲處。”

該工作人員稱,教育局日後將會加強監管,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西安部分學校向學生髮商業券已非首次。2016年1月,《華商報》曾刊發報道,稱西安幾十所小學老師發券讓學生看電影。學校老師將電影券發給學生,學生在家長的陪同下觀看電影《小調皮救媽媽》,“一共要60元錢”。電影放映地點在西安人民劇院,家長買票後可領取禮品,在禮品登記處,有工作人員用畫“正”字的方式統計各個學校的學生人數。

早在2014年2月,陝西省教育廳曾發佈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充分認識商業營銷活動進校園的危害性,禁止在校園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營銷活動,禁止在校園做商業廣告,禁止給學校、教師、學生攤派任何購買、銷售任務,禁止學校、教師、學生參與任何商業營銷活動”。對於違規參與校園商業營銷活動的,要嚴肅查處。

針對“商業廣告進校園”現象,教育部也曾發文嚴令禁止。2018年11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採取有效措施,堅決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和幼兒園;2019年2月,教育部對山東、四川、湖北三起商業廣告進校園事件予以通報,再次強調教育行政部門要“確保校園一方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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