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歸仁分局查獲36歲郭姓男子,持有改造手槍、毒品吸食器。(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臺南市警歸仁分局查獲36歲郭姓男子,持有改造手槍、毒品吸食器。(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歸仁分局2月14日深夜11時40分接獲市警局通報,民眾110報案稱歸仁區民生八街28巷底疑似有人開槍,立即指揮線上歸南及歸仁派出所警力前往查處,盤查時發現36歲郭姓男子神情有異,後來果真起獲改造手槍、毒品吸食器,全案偵訊後依法送辦。

▲臺南市警歸仁分局查獲36歲郭姓男子,持有改造手槍、毒品吸食器。(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警方到達現場發現同為38歲的郭男、楊男及林男等3人,3人均為朋友關係,因前往現場欲找友人時,與當地住戶發生爭吵,案經民眾報案後,由歸南所所長陳侑頡率警員楊秀薇、張銘升迅速到場處理,經盤查3名男子身分均未發現有不法情事。

▲臺南市警歸仁分局查獲36歲郭姓男子,持有改造手槍、毒品吸食器。(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但郭男在被警盤查時,眼神閃爍、行跡有異,且自行至他所騎乘之機車腳踏板上吊鉤處,拿走一隻綠色包包,引起警方懷疑,立即要求郭男將包包提供盤查,而他自知法網難逃,自行交出包包內的改造手槍1支、彈夾2個及毒品吸食器等證物,全案依槍砲及毒品罪嫌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歸仁分局呼籲,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無故持有列管槍枝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因此致他人受傷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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