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層出不窮,房客可得小心!家住新北市中和的吳小姐說當初租房子時冰箱壞了,房東卻要她支付一半維修費,還說不開心就搬出去,單方面提解約,沒收吳小姐1個月的押金。崔媽媽基金會統計,類似租屋問題1年就有好幾千件,租屋或退租時應該拍照存證、保障自身權益。


圖/TVBS

投訴人吳小姐:「我們找師父來修理才發現說那個冰箱已經10幾年了,開始有糾紛。」


吳小姐越說越氣,自己碰到租屋糾紛,跟先生月付2萬1000元承租新北市中和一棟公寓,本來都很順利,陳姓房東原本保證全部的傢具只使用了2年多、還很新,但搬進去2個月冰箱壞了,吳小姐請房東處理,卻被要求得付一半的修繕費用,對方更說不開心大家都不要住、提前解約,只好無奈調解,但1個月的押金討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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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吳小姐:「房東本來要付修繕的責任,房東如果不願意負擔修繕的責任,你可以直接叫人來修、拍收據給他看。」


房客並非故意,修繕費應該由房東承擔,根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104年租屋糾紛2000多件,提前終止租約佔了24.45%,押金返還、房屋修繕分別佔了2、3名,明明已經退租了卻還是備受騷擾,該如何保障權益?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祕書張心岱:「因為我們在這個時間點的時候,已經雙方都確認所有的屋況都Ok,我們也都留有照片做證據,這個時間點之後產生的一些毀損,其實房東也很難舉證這個是房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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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無論租房退租應該要親自點交,傢俱、電器拍照存證、抄下電表度數,事後被索賠、扣押金也站得住腳,租房可得睜大眼睛,魔鬼藏在細節裡,就不會成了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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