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認為被告出於無知才犯罪。

27歲馬會前分行服務助理於2017至2018年間,兩度向其任職投注處分行服務助理的朋友支付共2000元「介紹費」,以換取受聘於馬會。前助理早前承認兩項向公職人員提無利益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香淑嫻裁判官認為被告出於無知才犯罪,相信這次事件定能提高他的法律意識。考慮到他的報告正面,身體狀況欠佳,加上涉案金額低,判處他12個月感化令。香官提醒被告,今後應提高法律警覺性,不要以身體有缺憾作為犯案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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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自少身體有缺憾,患有長短腳、左腦麻痺及有智力問題,但仍自力更生。他一直行為良好,在案件中亦屬被動角色。他在犯事後坦白認罪,並對犯案有悔意,希望法庭判處感化了事。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資料圖片

案情指,被告顧乾玥在2017年1月及2018年12月,兩度應其在馬會大角嘴場外投注處任職分行服務助理的朋友馬志成要求,將合共2000元存入其投注戶口,因而獲安排面試,並獲聘為分行服務助理。

馬志成亦因涉案被廉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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