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答案爭議很大,無論哪一方請不要為了證明自己正確,胡亂修改題目描述!!以下是題主原本描述*

謝謝大家的回答!事情已經解決了。我賠償了3000元給室友,舊機取回來還給了她。

解決過程:

廠家維修部說已經沒法修了,只能更換主板(價格3000+),硬碟(700)可能還有其他。

1.更換是必須購買配件但不保證修好,考慮到價格昂貴足夠換臺新機,和即使修好之後產生的問題可能還要來找我,以及中間耗費近半月的時間,所以決定賠償金額讓她換新機。

2.之前協商的過程並不愉快,我們心裡都不舒服,我和B室友本來也只是室友,不是朋友關係,所以我不想耗費精力來維持表面的虛假關係,看起來她也認同這點。

3.因為家裡覺得應該折舊賠償,2000是上限,考慮到磨損程度賠償1000多就可以了,並且讓我堅持立場。我因為想到對方出於好意借給了我,又想要快點解決事情,找朋友又借了2000,和家人撒了謊,本來說賠3800給她,她冷靜了幾天也沒好意思要,只收了3000。

再次謝謝大家,這件事足夠教訓,以後我不會再借用別人的東西了。

————————————————————————

A室友把卸妝水放在我桌子上沒蓋,我借B室友的筆記本碰到了卸妝水,因為不知道沒蓋(是擠壓式的),夜晚忙著修改資料,結果進水了。

B室友的電腦是ThinkPad s230u,用了兩三年了,之前問過她,她說找熟人買的3800。

第一,她不接受折舊價。她覺得不是我弄壞了,她的電腦用不著換。閑魚上的折舊價是一兩千,我說給兩千,她不同意。雖然當時3800買的,但是當時的市麵價是五六千?所以不允許折舊。

第二,我們去了維修部和聯想專賣店,按照配置的話,推薦了一臺配置更高的2999元全新機,她也不要,覺得兩千多的沒法用。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賠呢?真得好無助,請大家給我建議。現在是送去修了,維修費雖然到了兩三千,但是能修好是最好了,我也認了。要是修不好,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賠了。

ps.這個事件結束以後,我就和這個室友斷交了。


當年,月薪2000的時候,我同學弄丟了我的四千塊錢的相機,相機也是用了快兩年的了。然後我說不用賠,她還是去了在中關村商城了,舊型號依然有賣的,還便宜不少。可我丟的相機裏的照片,是找不回的。她那時就決定買升級款給我,我知道後告訴她不要買,我反正要換新的了。如果買了,就讓她留著用吧。她於是就買了兩個,要知道,她原本沒有相機,為了我能安心收下,才買了兩個一模一樣的,一個給我一個自留。而那時,她剛剛買房不到一個月,買房首付還是借的呢,她原本也沒有買數碼相機的預算。

我上學時候,衣服掉色,晾衣服走廊晾衣繩,室友不知道我衣服掉色,晾我旁邊,然後風一刮,嗯,染色了。我無心之過吧?因為她只穿一次的衣服,品牌的,雖然打3折,應該也有一兩百。我說賠錢,她不要,於是過一個月一起逛街,她試了一條新款裙子,三百多,我偷偷買單的。我肉疼不?疼啊,那時候一個月生活費才幾百。我跟我媽說了,我媽也心疼錢,覺得應該問了原來衣服多少錢再賠,甚至覺得可以折價賠。但做人能那麼做麼?寧可自己喫虧,也不能讓別人為咱的錯誤買單。

我們之所以願意添錢去賠,還多賠,是因為我們不想就此絕交,希望彌補的同時,還想讓自己心裡好受。哪怕當時我們也沒有深交,室友,不是摯友,可,我們知道賠,虧的只是錢,不賠,虧的是心。

我堅信,賠了別人,我窮不了;省下那幾百我富不了,卻會看低自己一輩子。人窮,但別窮了骨氣和人品。


先說結論

題主,對於這件事情而言,你的處理確實錯了。

但是你的錯誤並不是賠償行為本身抑或賠償金額,而是對於電腦的維修方式以及和你同學溝通的方式。


首先,我們先分析一下這臺被你搞壞的電腦。

ThinkPad s230u,是2012年上市的,到現在為止已經7年了。按照常理來說,一千多確實是這臺電腦目前較為合理的價格。同時,鹹魚上也有大量的二手電筒腦,也是按照這個價格出售的。

按照你的描述,你是不小心把卸妝水侵入了電腦,所以損壞的部位應該是筆記本電腦的主板。同時,硬碟可能也會出現一些問題。

所以,對於筆記本電腦的所有人B而言,她所造成的損失有兩部分,一是筆記本電腦本身,二是筆記本電腦中所帶的數據。

其次,我們再來分析下你的室友B

B認為她的電腦價值6000,因為她在二三年前託人以3800的價格購入的。

但是問題是,該型電腦是2012年上市,B購買的時候該電腦已經停產。所以,她購買的肯定是翻新機或者是庫存機(極低概率),並且購買價格遠高於實際價格。

根據上述可以推斷出:

1. B本身對於電腦是不熟悉的,也就是所謂的小白。對於她的需求而言,她應該需要一臺可以流暢使用,並且輕便且顏值較高的電腦。

2. 此外,B的經濟水平屬於一般(3800購買電腦),其對於金錢可能也較為看重。


那麼,題主應該怎麼做呢?

B已經明確表示,她並不需要2000-3000的電腦(因為該價位的電腦太醜了,我自己猜的),所以題主只能選擇維修電腦。

那麼,問題來了,應該怎麼維修呢?

(接下來是垃圾佬時間,不感興趣的同學可以跳過這一段直接看下一節。)

首先,更換主板是肯定需要的,那麼我們來看一下S230U主板目前的價格:

由於題主沒有說明電腦具體是什麼配置,所以我就按照該型號最高配置來詢價吧

那麼,主板的價格已經確認,640(親愛的TB賣家,原諒我的記者行為吧,要不以後我幫你免費做廣告?)。

接下來我們看硬碟,由於配置的缺失,我們還是按照該機型的最高配來搞:

特意選的二手東?(我故意的)。硬碟價格315。

ok,那麼現在硬體已經沒有問題了,就缺一個會修電腦的小哥哥了。

這個問題也很好解決,題主在備胎(大霧)中挑一個修電腦最厲害的。如果實在沒有,去學校周圍找給筆記本電腦清灰的小哥哥也行,自帶硬體換主板一般200元外加圍觀陪聊搞定(不會超過2小時的)。

接下來,就是硬碟裏的數據問題了,一般來說,進水並不會造成SSD損壞,但是要將硬碟拆開,使用無水乙醇或者18.2M的超純水沖洗並晾乾後使用硬碟盒讀取其中的數據。

(垃圾佬時間結束。)

所以,這臺電腦的維修價格為955 (+200,如果沒有會修電腦的備胎,大霧)。


那麼,題主只需要這麼說:

「我有個親戚(叔叔黨?)在聯想工作,我把電腦給他修一下吧」

修理完成後:

「我的親戚順便幫你升級了一下配置,把原來的CPU換成了i7,內存升級到了8G,比之前更加好用了呢。然後數據也都拷出來了,你看看裡面有沒有什麼重要的東西你存一下吧。」

「然後這幾天你都沒有電腦用,我請你喫飯賠個罪吧。」

OK,事情完美解決,總花費(包括請客喫飯)在2000以內。


所以,題主最大的問題是:

你缺少一個可以隨叫隨到的垃圾佬!!!


我曾經有一把傘,考上大學時媽媽給買的,298塊,粉色的公主傘,很好看

有一天下雨,室友社團有活動要出去,自己的傘借給了另一個室友,就向我借我的傘,我沒拒絕,叮囑她傘很貴,別弄壞了

那天五級風,我的傘被刮到地上破了三四個大口子。

室友回來,開口說賠一把學校東門地下超市的20塊一把的傘給我

那把傘對我來說有著不一樣的意義,我拒絕,就這麼僵持著

室友開始哭窮,她家貧困不像我家有錢,她父母只愛她弟弟不關心她,然後開始質疑,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貴的傘我一定是在訛她,繼而開始不講理說如果我當初不同意借給她就不會有這些事了責任在我,最後開始邏輯混亂轉頭開始責備向她借傘的另一個室友如果不把她的傘借走她就不會向我借。

我靜靜看她表演,因為我知道這件事最後一定不了了之,她家的確貧困,我從一開始就沒得選,然而我家也不是大風吹來的錢,我心疼因為那是媽媽給我的禮物。

從那以後,什麼東西都一律不借,貴重物品反正不多,都放在抽屜裏。

以上,請題主自己思考一下,你發牢騷的態度,還有你室友招誰惹誰了被借電腦電腦壞了文件丟瞭然後最後還要被當成個問題發到知乎上來。

額...評論裏的槓精...看他一個人在那兒蹦噠的也挺搞笑的吧,就不屏蔽了,全當給各位樂一樂了。

還有我的傘被我用過一段時間後是不是隻值20塊的問題,回答:不是(手動微笑)

而且我拒絕的是把我的傘弄壞了在知道價格的前提下還理直氣壯只賠20塊的東西還撒潑裝白蓮,而且,我整個回答也沒有高價索賠過

還有「最後是怎麼解決的呢?」:我現在用的就是她賠給我的,20塊的,傘

還有「既然是貴重東西,那就不要借出去」:當時下著雨,她又一定要出去,我總不能真的讓她淋著雨出去,要不又是另一頓埋怨了...


有一年雙11大促,我用盡平生算數能力,疊加各種券,最終以門店的一折價格在某寶旗艦店拿下一雙鞋。

萬萬沒想到,這雙象徵著我數學能力的鞋,居然被快遞員給弄丟了——他自稱以為另外一個來取貨的人是我同事,於是就給他了。

還能有比這更荒唐的理由嗎?我自然是要求賠我一雙同款。快遞員不同意,只願意賠償我的實際支付金額。

問題的關鍵是,一折的價格我是再也買不了那雙鞋——估計第二年清倉都買不到!

我果斷拒絕,快遞員指責我獅子大開口,並掛斷電話。我一怒之下向郵政總局投訴,很快,快遞員主動求和解。我重新下單,讓他代付。

我的目的不在於求財,只在於東西本身。

同學,你如果覺得原價貴了,那就去買個同款賠人家啊;買不到同款,那就買個更高配置的啊。

別覺得自己虧了,談生意才考慮虧不虧。你現在不是談生意,而是賠償。賠償,懂嗎?就是說,不僅金額不能低於原物件,還得有額外的金額,同時還得有個好態度,誰讓你做錯了呢?

就像是你把人打得住院了,難道你只負責支付醫藥費,還得賠償人家精神損失費等其他費用吧。

你的室友,電腦用得好端端的,根本沒有換機打算。因為你的失誤,強行要人換機,還必須折舊賣出,換誰誰樂意啊?

除非是室友主動想換,否則,這機器就永遠都不是二手機。何況,筆記本上還有許多資料呢,這些可是無價的。

做錯事,首先考慮的不是如何取得對方的諒解,而是怎樣降低自己的經濟損失,你的價值觀我不敢苟同。


剛開始看這個話題的時候 題主的問題就已經解決了 其他人也給出了各種解決方法 。。

就突然想到自己好像也有借東西給別人的經歷 就順便回答了一下。。。然後很多人說文不對題。。。emmm。。。

說真的 借東西是情分 不借是本分。大家都是室友 她願意把東西借給你 說明她人也不壞 至於後面談錢的事 也是各持己見 不知道題主講的是否屬實。。。

起碼因為借東西 最後卻連朋友都做不了。。。emmm。。。應該是借主也不願意看到的。。。我只是站在借主的角度而已。。

之前大學冬天晚上洗腳 一個開水瓶不夠 就跟舍友借了一個 結果拎回來的時候內膽碎了 跟舍友說賠她一個 她說不用 要是真賠了 就連朋友都做不了了 宿舍裏開水瓶也多 不差這一個。。。emmm。。。她人真的很好 常常為別人著想 我當時也覺得算了吧 她都說不用賠了。。晚上睡覺 覺得隔應的慌 第二天就買了個內膽給裝上去了。。。

我們相處的都很愉快。。。她也有開水瓶用 我也沒覺得欠她什麼。。。

東西不分大小 主要看態度吧

——————分割線--————

以下是原回答

高中的時候 我家剛買了一個佳能數碼相機 同學登山想借去拍照 我說借可以 但是千萬不要弄壞了 他說這個保證不了 凡事都有意外 他沒錢也賠不起

所以當時我就拒絕借給他了。。。

後來他到處說我小氣 balabala的。。。

我沒什麼好說的

一個男的把不想擔責任 說的這麼冠冕堂皇。。這樣的人也沒必要成為朋友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