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余文樂在微博曬齣電影《志明與春嬌》中,志明與春嬌第一次相遇的截圖,並配文稱:“十年前的今天,志明遇見了春嬌。十年了,n 55!w ! ”。

春嬌與志明十週年:我還是戒不掉那個人【飛羽】 新聞 第1張

眨眼之間,十年就這樣過去了,它是春嬌和志明的十年,同樣也是我們的十年。

十年,足夠我們習慣抽煙再去戒煙,足夠我們像他們一樣借火認識再互相遺失,足夠我們愛了一個人又忘記一個人。

想必許多人也跟我一樣,這十年來,在不同的境遇和不同的心情下,也反覆看過這三部曲很多遍。

或許是在經歷着第一部跟他們剛剛認識時有趣和激情,覺得愛情是:“有些事不需要一晚做完,我們又不趕時間”。或許是經歷着第二部時,跟喜歡的人分了手,前任重新談了戀愛,可你卻念念不忘,那時候“才發現自己已經變成另一個張志明”;

或許是經歷着第三部時,你們一起走過許多的路,早就包容了對方身上的缺點,早就在愛情裏長大,你明白“原來一個男人不是需要一個滑板或者一個達利,而是需要一個我喜歡,我想好好照顧而且能一起過日子的人。”

但無論是處於哪個階段,志明與春嬌教會我的,恰如這句臺詞說的:

“可能在一生中,很難找到個你肯愛他的人,如果找到的話,無論情況是怎樣都應該去嘗試。”

春嬌與志明十週年:我還是戒不掉那個人【飛羽】 新聞 第2張

雖然只是電影裏的角色,可我總是執拗的認為,能看得懂春嬌與志明的人,心中必定有他們的影子。

可能我們都是餘春嬌,沒有目的愛過一個不那麼成熟,不那麼有擔當的張志明,明明覺得他沒有什麼優點,滿身的臭毛病和缺點,但與此同時你卻又愛慘了他,毫無理由。

你也曾想過無數遍離開的方式,可每每想起那些跟他相處時的點滴時光,又心甘情願。

可能我們也會是張志明,幼稚的,愛玩的,傷害過許許多多愛自己的戀人,後悔過,也遺憾過,在多次的相戀和分手中,你慢慢學會了長大,學會了付出,接受了關於婚姻的責任。

電影的最後,在經歷過分開,復合和磨合後,春嬌終於等到長大後的張志明,可我知道在現實生活裏並不總是如此,有人在相互包容、理解和原諒之後終成眷屬,也有人在歇斯底里當中,相處傷害一場之後分道揚鑣。

不知道你有沒有像他們一樣,留住過自己戒不掉的人呢?

春嬌與志明十週年:我還是戒不掉那個人【飛羽】 新聞 第3張

前幾天跟朋友吃飯時,她告訴我跟前任復合了,他們都以為分手後能好好的重啟新生活,可事實上再也找不到比對方更喜歡的人了,畢竟沒有誰比對方更能容忍自己的壞脾氣,也沒有誰能夠在幾句言語裏立刻就能察覺到對方是否在鬧脾氣。

跟她聊了一整個晚上,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朋友形容男孩的這句話:

“他啊,雖然總是在睡覺時打呼嚕,一回到就喜歡將東西亂扔,一個大男人還愛玩着樂高的小玩具,他不體貼,脾氣不怎麼好,也沒掙到許多錢,有時候甚至我在想他到底為我付出過什麼?可笑的是我一件都想不起來,可我還是很愛他,是那種想一輩子就這樣走下去的一種愛。”

原來在五年的相處裏,他們早就是彼此戒不掉的人,戒不掉的習慣,戒不掉心裡對方唯一佔據的位置。

正如張志明曾講過的:

“我小時候就很喜歡吃便利店的肉醬意粉,那時很多人都問我,你為何那麼喜歡吃?它真的是鹹了一點,肉也不多,喜歡就是喜歡,我喜歡她是因為,我覺得她好,她什麼都好。”

可能愛情就是這樣吧,在遇到那個人之前,我們都希望能遇到那位滿足理想型的戀人。但唯獨真心跟一人投入愛情後才發現,我喜歡你,就只是單純的喜歡你,喜歡那個滿身缺點的你,喜歡那個吵吵鬧鬧又愛撒嬌的你,喜歡那個脾氣不怎麼好還經常任性的你。

可奇怪的是那個人唯獨是你,是別人都不行。

所以答應我,如果你是真心愛着一個人,在遇到麻煩時千萬不要說“算了”,發現不合適時也不要輕易說“說散就散”吧,而是勇敢的和時間和經歷去對抗,一起去面對生活裏的困難,再讓愛情能夠贏一次,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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