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图/取自网路)

一名15岁的高中少女为了方便上学而与姊姊、姊夫同住,今年3月间姊夫回家看见小姨子著短裤沈睡在房内,露出姿态撩人的雪白长腿,姊夫突生淫念,进到房内偷偷触摸小姨子私处,小姨子下体被手指戳入疼痛惊醒尖叫,姊夫一时无地自容,带著小姨子到派出所自首。台中地院依「对少年乘机性侵罪」判1年10月,缓刑5年,并应接受法治教育3场。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被害少女为了方便就学而与姐姐及姊夫同住,是家庭成员关系,今年3月某日下午4时许,姐夫回家后走过小姨子房间,撇见在熟睡中的小姨子下半身著运动短裤,露出撩人姿态的雪白双腿,姊夫一时萌生淫念,轻轻走到床边,伸手从短裤与大腿的缝隙深入,拨开内裤,以手指进行性侵。

姊夫色心急躁、动作粗鲁,小姨子私处被手指戳得疼痛惊醒而大叫,引起其他家人注意,这位色姐夫当场无地自容,对自己犯行无法自圆其说,约1个小时后带著小姨子一起到派出所自首犯行。

法官审酌,被告为二等亲,本应关怀其成长,为满足一己私欲,对其乘机性侵,侵害其身体自主权,戕害其心理,造成其终生难以磨灭阴影,实为社会道德、法理所不容。考量被告于犯后自首、坦承犯行,且已与被害人及其母亲达成调解,赔偿35万元,审酌被告无前科,素行良好,收入不稳定且须扶养2名未成年子女,判处1年10月,缓刑5年,附带接受法治教育3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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