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深水埗購買鐳射筆被捕的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見記者,他憶述當晚,突然被黑衣人箍頸,被自稱是便衣警員截查,對方當時出示沒有樣貌的委任證。他說,面對陌生的黑衣人,以為被搶劫,因此掙脫,但不成功,最終被包圍,期間被一名警員用雙手「叉頸」,逼他埋牆角;然後有警員在他耳邊說「最好唔好搞大件事」。

方仲賢說,當時只有一名警員能清楚展示委任證。他指出,被捕後一度發燒高達40.4度,在被扣留約47小時後,他決定「踢保」,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他強調當日買的10枝觀星筆或鐳射筆,屬課堂常用文具,亦是合法,亦並非警方所指的鐳射槍,強烈譴責警方濫捕。

方仲賢說,早前有人在元朗及荃灣持刀傷人,仍未被起訴,質疑警方選擇性執法,是赤裸裸打壓及白色恐怖。他要求涉事警員公開交代事件,他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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