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內容顯示,某涼山火災烈士爲該行信用卡持卡人,浦發信用卡中心宣佈免除其未還清款項,

浦發銀行這張海報引發衆怒,不少網友質疑這是在消費烈士,是對烈士的不尊重。衆多微博博主紛紛發文譴責:

律師:不僅侵犯烈士名譽還違反廣告法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全社會都應當尊崇英雄烈士爲國家、人民作出的犧牲和貢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任何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發現上述不法行爲的,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信、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同時,陝西渭臨律師事務所張春林律師認爲,如情況屬實,根據《廣告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按照我國社會公衆的通常認知,信用卡欠款或者負債屬於消極的社會評價,某發銀行如未經烈士本人生前同意,將其欠款信息向社會公衆披露,一方面違反金融機構的管理規定,另一方面也侵犯了死者的生前隱私,是對死者人格利益的侵犯。從現有法律規定看,某發銀行的做法有違法嫌疑,且其利用“英雄之名”做廣告搭便車,是將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不道德行爲。可能會引起烈士的家屬、同事及社會公衆的反感與不適。

浦發銀行信用卡就該廣告致歉

4月3日晚間,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博就此事件發佈《致歉信》解釋。

浦發銀行2018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末,該行信用卡累計髮卡5,650.54萬張,同比增長37.26%;流通卡數3,750.36萬張,較上年末增長39.50%;流通戶數2,933.30萬戶,較上年末增長28.68%;信用卡透支餘額4,333.29億元,較上年末增長3.65%。報告期內,信用卡交易額18,065.70億元,同比增長51.42%;信用卡業務總收入552.78億元,同比增長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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