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須還柙。

女幼稚園教師去年深夜歸家時遭無業漢推倒並「揸胸」非禮,無業漢事後更向女教師做出雙手放耳後的「小飛象」動作才逃離現場。被捕男子早前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今在區域法院被裁罪成,案件押後至9月10日判刑,以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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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葉佐文指,事主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相信她的證供,又指被告聲稱案發時因被事主「當賊扮」才指罵事主,並無觸碰她的說法並不可信,認為當時四周寂靜,被告站著指罵已可「罵個痛快」,被告追著事主是為了有身體接觸,而被告隔著衣物觸摸事主的胸部已構成蓄意侵犯。

被告今在區域法院被裁罪成,案件押後至9月10日判刑。(資料圖片)

控罪指,38歲被告盧耀國於去年4月29日,在大埔富善邨某座某樓層走廊,非禮當時21歲的女事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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