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我國推行了全面的營改增政策。2017年7月1日,增值稅率從四檔降低為三檔,取消13%的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下調至11%。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下調1個百分點,主稅率由17%、11%降低至16%、10%。
2019年4月1日,我國再次調整增值稅稅率,主稅率變為13%、9%,同時對實行6%稅率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推行加計抵扣政策,增值稅稅負全面降低。近期,我國也陸續出臺了諸多減費降稅措施,但最大的「蛋糕「主要在增值稅的降低。為何國家將增值稅作為減費降稅的主方向?
1、這是調整和優化稅收結構的需求
根據OECD年度報告,2015年OECD成員國增值稅(貨物和勞務稅)平均比重約為32.4%,根據我國2018年公開財政數據,增值稅佔稅收收入比重為39.34%。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逐步降低間接稅比重,提高所得稅、財產稅等直接稅比重,對促進經濟發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都具有較好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