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

四旬中學男教師涉於去年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作虛假聲明,隱瞞自己同時受僱一間補習社的事實,誘使考評局委任他為文憑試報到室主管,日前遭廉署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3日,期間索取法律意見。

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被告陳耀輝(40歲)被控於18年3月19日至4月19日期間藉作欺騙,在交予考評局的回條上作出虛假聲明,表示自己在補習學校沒有任何教學職務,並意圖詐騙,誘使考評局確定委任他為英國語文說話能力考試的報到室主管,因而導致他獲得作為報到室主管3780元酬金,導致考評局委任在補習學校有教學職務的人為報到室主管而蒙受不利。

被告陳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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