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日前對唐從聖飆國罵,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徐乃麟日前對唐從聖飆國罵,雙方已經達成和解。(資料照/翻攝自爆料公社)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在臺北市1間科技公司工作的朱姓男子,因曾陳姓被同事罵過國罵,就在臉書上PO出藝人徐乃麟飆罵唐從聖的新聞,以抒發被職場霸凌的不滿,結果遭臺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不構成妨害名譽,判決無罪。

2017年10月2日朱姓男子在臉書、LINE羣組上,PO出藝人徐乃麟對唐從聖飆罵的新聞,並寫道「陳打電話對我飆國罵,連番問候我母親。徐乃麟飆你他媽的B五個字,陳先生飆四個字,只差一個B」以及「可以問問陳男,…打電話來罵人,一開口就是你他媽的玩我」等語。

結果陳姓同事發現後,認為朱男的PO文不實,已經讓他名譽受損,向臺北地檢署提告加重誹謗罪嫌,檢方接案後展開偵查,最後將朱姓男子起訴。案件來到臺北地院後,朱男在審理期間辯稱:「我只是在評論時事、徐乃麟飆罵唐從聖的事件,有感而發在臉書發表言論,我陳述的都是事實」。

法官檢視案件後,認為朱男的確受到職場霸凌後才發表評論,與陳姓同事的衝突在1年後才PO文檢討自己,並不是以誹謗為目的,因此判決朱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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