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18:09

〔记者张菁雅/台中报导〕台中市议员陈淑华、翁美春、邱素贞、萧隆泽接获家长陈情指出,社会局规划取消13至18岁迟缓儿交通补助。他们今日质询时表示,这部分预算一年仅500万元,发展迟缓儿童又是非常弱势的一群,为何非要取消?社会局则澄清,市府并无取消,13至18岁的发展迟缓的孩子仅需检附重大伤病卡或低收入户证明,即可申请补助。

陈淑华表示,最近有13岁至18岁迟缓儿的家长反映,市府将取消交通补助,这项补助1个月4000元,预估1年预算才500万元,光是市府在各区办理说明会,经费都不止这些,而且以前有补助,现在却要取消,难道要为了500万元,让这些弱势家庭来骂市长。

翁美春、邱素贞、萧隆泽也说,市府各项社会福利都做得很好,面对迟缓儿,而且还未成年,应该继续补助,更何况以台中市近2000亿元预算而言,500万元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社会局长吕建德表示,对于0至6岁发展迟缓儿童早期疗育的交通及疗育补助,中央规定补助3000元至6岁,市府不但没取消,还加码补助1000元至4000元,更放宽年龄至18岁,补助金额不变。

社会局说明,发展迟缓儿童系指为0至6岁的孩子,市府为照顾领有发展迟缓证明或经身心障碍需求评估有疗育需求之7至12岁的孩子,提供弱势儿童少年医疗补助,如13至18岁的孩子仍有疗育需求,仅需检附重大伤病卡或低收入户证明即可申请补助,未来市府将持续提供18岁以下符合「低收入户及弱势儿童少年医疗补助计划」扶助对象相关疗育补助。

社会局也指出,这项计划除了提供疗育费用补助外,也针对低收、中低收、弱势儿少等提供健保费、医疗及住院等费用补助,今年所需总经费约3300万元,约有1200位儿少受惠。

  • 市议员接获迟缓儿家长陈情指出,市府将取消交通补助。(记者张菁雅摄)

    市议员接获迟缓儿家长陈情指出,市府将取消交通补助。(记者张菁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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