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18:09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陳淑華、翁美春、邱素貞、蕭隆澤接獲家長陳情指出,社會局規劃取消13至18歲遲緩兒交通補助。他們今日質詢時表示,這部分預算一年僅500萬元,發展遲緩兒童又是非常弱勢的一群,為何非要取消?社會局則澄清,市府並無取消,13至18歲的發展遲緩的孩子僅需檢附重大傷病卡或低收入戶證明,即可申請補助。

陳淑華表示,最近有13歲至18歲遲緩兒的家長反映,市府將取消交通補助,這項補助1個月4000元,預估1年預算才500萬元,光是市府在各區辦理說明會,經費都不止這些,而且以前有補助,現在卻要取消,難道要為了500萬元,讓這些弱勢家庭來罵市長。

翁美春、邱素貞、蕭隆澤也說,市府各項社會福利都做得很好,面對遲緩兒,而且還未成年,應該繼續補助,更何況以台中市近2000億元預算而言,500萬元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對於0至6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的交通及療育補助,中央規定補助3000元至6歲,市府不但沒取消,還加碼補助1000元至4000元,更放寬年齡至18歲,補助金額不變。

社會局說明,發展遲緩兒童係指為0至6歲的孩子,市府為照顧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經身心障礙需求評估有療育需求之7至12歲的孩子,提供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如13至18歲的孩子仍有療育需求,僅需檢附重大傷病卡或低收入戶證明即可申請補助,未來市府將持續提供18歲以下符合「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計畫」扶助對象相關療育補助。

社會局也指出,這項計畫除了提供療育費用補助外,也針對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等提供健保費、醫療及住院等費用補助,今年所需總經費約3300萬元,約有1200位兒少受惠。

  • 市議員接獲遲緩兒家長陳情指出,市府將取消交通補助。(記者張菁雅攝)

    市議員接獲遲緩兒家長陳情指出,市府將取消交通補助。(記者張菁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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