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一直強調特別是地面銷售(尤其陌拜),先把個人推銷出去的原則,主張成交的第一步 就是先把自己推銷出去。

大多數首次或者二次向客戶推銷,(暫且先不說客戶是否存在需求),80%以上的客戶還是會拒絕的,而且這種拒絕不是成交的拒絕,而是對話的拒絕,往裡理解就是閉門宴。

比如是這麼推銷的:

XX,你好,我是XX公司的銷售員XXX,這是我的名片,我們公司主要做XXX產品,看下有沒有合作的機會........................。然後就不做聲,待客戶反應。

那麼,客戶一般是什麼反應呢?

大多數:不需要,謝謝

為什麼會這麼說(即拒絕)?

總是先按照傳統的推銷套路,諸如寒暄套近乎(強調人先行),待客戶略有好感了再介紹產品,認為不接受寒暄的客戶是沒有需求的客戶,其識別邏輯為「客戶沒有需求就會直接拒絕,不會跟你寒暄」。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銷售員埋怨,10個客戶9個拒絕的原因。

究其原因:關聯失敗。

何為關聯法則:現今行銷形勢,第一次接觸客戶,關鍵2分鐘,快速與客戶產生關係的是什麼?

# 答案:物,而非人,因此,物先行。(物,指的產品,人,指銷售員)

導致關聯失敗的原因:產品形態太差.......

# 關於客戶說「不需要」

當你從街市裡買回來一袋新鮮的蘋果,回到家裡,你隨手給一個蘋果給躺在客廳沙發看電視的老公,但老公說不喫,為什麼?

原因:要削皮、又要吐籽,懶得動了,影響看劇,乾脆不喫了。

但,你把皮削好了,籽也給刨了,再給他,一定會喫,一邊享受看劇,一邊享受新鮮的、脆甜的蘋果。

所以,老公的不喫蘋果,是真的不喫嗎?

道理一樣的,你要客戶在百忙中,連要知道你推銷的是個啥產品都要費腦子,乾脆拒絕算了。

# 真正的不需要:是你向理髮店推銷叉車,向飯店推銷輪胎。如果你是進行著正常的行銷的話,比如向理髮店推銷理髮用品,如果客戶說不需要,那都是假的,不然,為什麼如果是熟人介紹的,就與談之?

【那麼沒有關係基礎的大多數:不需要,謝謝】背後的深意其實更多是:直接點,什麼產品......!不然就滾蛋

大家都應該很有體會,當你很禮貌地先介紹公司什麼的,客戶要麼拒絕,要麼會顯得不耐煩地說:直接點,做什麼產品的?

客戶潛意識就對銷售員預置批評,做銷售就應當要爽快、利索。

大多數客戶,面對突如其來的推銷,注意力的第一焦點是產品,而不是銷售員本身。不管產品是否適合,重點是產品形態能夠產生關聯、完成關聯,關聯成功才會有後面的其他可能,比如「銷售員推銷個人」的環節/機會。

結論:高抵觸形勢下的行銷,要想第一時間與客戶關聯成功,你做什麼產品,比你是什麼公司、你是什麼職位、你是哪裡人、你信得過嗎....都要重要。用產品吸引客戶興趣,比所謂先推銷自己再關注產品,結果要好。

因此,正確姿勢:比如日用品(海綿刷)

一邊手拿著產品,一邊介紹產品的特徵/特點,一邊現場發現污跡處,如有發現立馬現場演示,比如刷玻璃。(為避免現場沒有演示條件,則需要隨身帶上道具,比如不幹凈的瓷磚、光麵塑板。)

接下來,客戶一般就會主動問:這個什麼價格?什麼材料做的?有產品目錄嗎?

或者

你們公司主要做這個的?你們公司在哪裡?你是負責哪一塊的?

為什麼客戶在見到產品時會發起諮詢?

首先視覺衝擊,其次是產品擺在面前,諮詢的成本很低,不像「人先行」的原則,還要一層層剝,比如:你們有哪些產品?有樣品看嗎?什麼價格?消耗客戶耐性。

# Good ,客戶產生興趣,你的推銷成功了一半。

推銷的初期的初期,引起客戶興趣就算為成功,所以要合理定義好每個階段的成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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