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春天,互聯網行業頗不平靜,前腳還在爲某知名互聯網企業一個月內三名高管離職而沸沸揚揚,後腳就被一個程序員自發的名爲“996.ICU”的項目集體撥動神經。

  最近,國內程序員界發生了一件大事,有人在知名代碼託管平臺上發起了一個名爲“996.ICU”的項目,以此抵制互聯網公司超時工作。此舉得到大批程序員響應。所謂“996”,是指每天上午9點工作到晚上9點,每週工作6天;而“996.ICU”,意爲“工作996、生病ICU”。截至4月8日,“996.ICU”項目中已經有84家企業被列入加班“黑名單”。

  互聯網人爲何開始討厭“996”

  相較於傳統企業,互聯網企業的用工性質確有其特殊性。如,一些互聯網企業需要員工24小時在線,提供不間斷服務;傳統企業的下班時間是互聯網企業服務需求的高峯期,如電商、網約車平臺等……不過,用工性質的特殊性,卻不意味着互聯網行業“996工作制”的合法性。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其中,後兩種屬於特殊工時制度,只有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而大部分企業實施的標準工時制度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應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應不超過四十小時。

  另外,《勞動法》第41條還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58同城、有贊曾實施“996工作制”

  “996工作制”下每月近300個小時的工時,明顯遠遠超出合法的工時總時長。而雖有明文規定,一些互聯網企業卻有其規避的方法——不少企業並不明文要求員工加班,而是通過“加班考覈”或者kpi倒逼機制,讓員工“被加班”。如,有企業雖不明說,但要求員工每月加班時長滿100小時,加不夠就扣錢;還有一些企業將“996工作制”描述成企業文化、員工精神的體現,賦予其某些文化、道德色彩。如,願意接受的被視爲敬業,而不積極的則可能被裁員。

  在此背景下,“996工作制”的合法性雖然存疑,但個體對這種機制說“不”的可能性卻微乎其微——從大多數媒體對一些程序員的採訪情況來看,受限於自己的弱勢地位,“沉默的大多數”依然佔據主流。

  而程序員之所以不能說“不”,原因除了地位弱勢以及“畸形企業文化”的渲染外,還有舉證難、認定難、違法成本低等問題——根據公開報道,目前只有爲兩家企業曾公開聲稱實施“996工作制”。2016年,58同城因爲對兩萬多員工實行強制996引發員工抗議;今年1月,杭州互聯網企業有贊也曾宣佈強制實行996工作制,還引起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的介入。不過,截至目前,並沒有任何相應的處罰結果出爐。勞動監察部門的缺位,顯然助長了一些企業或明或暗實施“996工作制”的氣焰。

  新華社:莫讓“996”成了職場明規則

  加班現象已經較爲普遍。反映到宏觀數據層面,根據國家統計局前不久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1-2月全國企業就業人員周平均工作時間爲44.9小時。另外,全國總工會於去年開展的第八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結果顯示,每週工作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職工佔比21.6%,而加班加點足額拿到加班費或倒休的職工僅佔44%。沒有享受帶薪年假、沒有補償的佔35.1%。

  要看到,當前的“加班文化”已經異化成一種強加給普通勞動者的潛規則,成爲勞動者獲得正當薪酬的附加前提。這一現象應該啓示勞動監察部門,勞動者權益的保護,不僅針對農民工等弱勢羣體,在看起來“高大上”的互聯網企業上班的程序員,也可能遭遇勞動權益保護的危機。特別是部分企業以“996工作制”作爲變相裁員的手段,“996工作制”日漸成爲職場明規則等,勞動監察部門應該有更積極的關注和介入。

  綜合鈦媒體、鳳凰科技、界面新聞、上觀新聞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