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兩年前的一把火燒了19戶,肇事者至今沒有賠償
2017年3月14日
東城區光明樓21號突發火災
大火迅速吞噬了整棟樓的四層
時隔兩年
記者見到了這次火災的部分受災居民
談起那場火
大家仍是心有餘悸
濃煙中
陳先生第一時間跑下樓
他眼看着停在樓邊的汽車被大火吞噬了
張先生說
他們家更慘
被燒得是片甲不留
光明樓21號樓建於50年代
共四層
約50戶居民
火災發生時
幸虧居民撤離迅速
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但火災導致19戶居民家不同程度受損
經消防部門認定:
起火原因是居民雷某使用電插銷不當
引發火災
事發後
雷某徹底搬走了
消失在衆人視線中
2017年
東城法院判決雷某負此次火災全部責任
賠償19戶受災居民160萬元
兩年過去了
雷某是既不露面
也不還錢
分文未出
無奈下
陳先生、張先生等部分居民向東城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許文清法官是該起案件的承辦法官
不久前
經多次傳喚
雷某終於現身法院了
雷某的出現
讓申請人似乎看到了執行的希望
雷某也直接說出了自己的還款計劃
每月還3000元
需要44年才能還清
法院顯然不能接受這種還款方案
許文清法官也非常質疑雷某的還款誠意
雷某真的沒有履行能力嗎
經調查
許文清法官認爲
雷某存在隱藏財產的行爲
因爲雷某隱匿財產
法院對其處以了司法拘留
在看守所裏
雷某擺出了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態度顯得雲淡風輕
此時
雷某隻關心自己何時能放出去
絲毫不考慮什麼時候賠償19戶受災鄰居
截止到記者發稿時
雷某仍在拘留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