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建設用砂》(GB/T14684-2011)

天然砂:

由「自然風化、水流搬運和分選、堆積形成」改為「自然形成的」。原定義只考慮了水流形成的砂,而忽略了山砂等其他天然砂種的形成原因,所以現在天然砂的種類包含: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

機制砂:

經除土處理,有機械破碎、篩分製成的粒徑小於4.75mm的岩石、礦山尾礦和工業廢渣顆粒,並刪去人工砂和混合砂的定義,只保留機制砂的定義,並明確人工砂是機制砂的俗稱。同時對機制砂定義進行了修改,增加了礦山尾礦和工業廢渣顆粒。主要是近年來礦山尾礦和工業廢渣顆粒越來越多的作為機制砂用於建設工程中,而且使用技術逐漸成熟。將礦山礦山尾礦和工業廢渣作為機制砂應用,可減少其堆放佔地和對環境的污染,符合國家發展循環經濟、節能減排的政策,鼓勵企業利用礦山尾礦和工業廢渣,同時擴大了砂資源。

一、根據粒度和粒徑劃分的石子

礦山行業中說的石子粒徑通常在5mm-31.5mm之間,其中:

  • 5-1石子代表5-10mm碎石;
  • 1-2石子代表10-20mm的碎石;
  • 1-3石子代表16-31.5mm的碎石;
  • 2-4石子代表二四分,國際標準為1/4-1/2英寸,表示10-15mm的碎石;
  • 4-6石子代表四六分,國際標準為1/2-3/4英寸,表示15-20mm的碎石。

碎石的大小是不統一的,需要在使用振動篩進行篩選分級時一個範圍,這個1-2、1-3、2-4就是指的這個範圍,單位是公分,也就是釐米,如1-2是這批碎石中小的直徑是1公分,大的直徑是2公分,當然,這個範圍指的是絕大多數,不代表全部。

二、根據粒度和粒徑劃分的砂子

參考我國建築用砂標準:砂子指粒徑小於5mm,也可以是經礦山機械加工而成的粒徑小於4.75mm的建築顆粒。砂子的粗細按細度模數分為4級:

  • 粗砂:細度模數為3.7-3.1,平均粒徑為0.5mm以上。
  • 中砂:細度模數為3.0-2.3,平均粒徑為0.5-0.35mm。
  • 細砂:細度模數為2.2-1.6,平均粒徑為0.35-0.25mm。
  • 特細砂:細度模數為1.5-0.7,平均粒徑為0.25mm以下。

三、砂石料的其他規格標準

1. 針、片狀顆粒

石料顆粒的長度大於該顆粒所屬粒級的平均粒徑2.4倍者為針狀顆粒;厚度小於平均粒徑0.4倍者為片狀顆粒(平均粒徑指該粒級上、下限粒徑的平均值)。

2.含泥量

石子中粒徑小於75um的顆粒含量。

3.泥塊含量

碎石中原粒徑大於4.75mm,經水浸洗、手捏後小於2.36mm顆粒含量。

4.石粉含量

石粉是指粒徑小於0.075mm(75微米)的岩石顆粒。

5.堅固性

砂石尤其是石子在自然風化和其它外界物理化學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除了粒度和粒徑規格外,各行業對砂石料的針片狀顆粒、含泥量、泥塊含量、石粉含量和堅固性也有相應的要求,因此,在配置生產線時要提前明確要求,以免影響成品料的質量和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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