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青海省檢察院召開全省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通報青海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案例。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截至3月底,青海檢察機關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涉黑涉惡案件82件437人,批准逮捕265人,追捕2人;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涉黑涉惡案件72件461人,以涉黑涉惡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42件321人,追訴10人。

  青海省檢察院黨組對專項鬥爭高度重視,成立了以檢察長爲組長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全省各級檢察院均成立了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專項鬥爭工作實施方案、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爲專項鬥爭的開展提供了組織和人員保障。

  全省檢察機關堅持提前介入,對於公安機關辦理的涉及面廣、涉案人員多、社會影響重大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在提請逮捕或提起公訴前及時介入,引導偵查取證,確保案件依法高效辦理。掛牌督辦一批重大涉黑涉惡案件,對西寧“1·31”套路貸案件、黃南“看郭瓦”案件、玉樹“10·1”涉黑案件等進行實地督導和指導。

  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青海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以涉黑涉惡提請批捕和提起公訴的案件,以普通刑事案件批捕103人,提起公訴11件61人。對公安機關未以涉黑涉惡案件移送,審結時認定爲涉黑涉惡案件1件6人。全力做好青海省首起特大涉黑案件的批捕起訴工作,抽調優秀檢察官組成辦案組,對“3·20”特大涉黑案件29名犯罪嫌疑人實施的71起違法犯罪事實進行了全面、深入、細緻的審查,共審查案卷140餘冊,僅45天即提起公訴。

  堅持“破網打傘”與掃黑除惡同步進行,堅持刀刃向內,青海檢察機關對近5年辦理的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18類不批捕、不起訴案件開展“回頭看”,從中深挖“保護傘”線索,重視自身“保護傘”的發現和處理。結合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注意發現深層次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從源頭上防範黑惡勢力滋生、蔓延。

  典型案例

  案例一:謝某有、孔某亮等2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案例二:馬某東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案

  案例三:魏某偉、宋某舟等1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套路貸”詐騙、敲詐勒索案

  案例四:陳某瑞、祁某亮等17人惡勢力犯罪團伙尋釁滋事案

  案例五:恩某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經營案

  案例六:趙某興等4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案

  案例七:王某業等3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涉嫌敲詐勒索案

  案例八:吳某財等14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案

  案例九:韓某亮等10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敲詐勒索、開設賭場案

  案例十:鬥某、夏某本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強迫交易、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案

  (青海檢察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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