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北京市密雲區一村民在山場內燎地邊被森林警察及時發現,民警對其依法處以1000元罰款。而北京市民郭某返鄉與其親屬在上墳燒紙時,不慎引燃周邊雜草面積50平方米,被民警給予警告處分,並罰款3000元。

  北京密雲區太師屯鎮葡萄園村村民郭某某,在其白菜溝承包山場內燎地邊被發現

  北京市公安局密雲分局供圖 千龍網發

  2019年4月2日5點30分,北京市密雲區太師屯鎮葡萄園村村民郭某某,在其白菜溝承包山場內燎地邊,被本村的護林員發現並及時制止撲滅。當天6點40分,北京市公安局密雲分局庫東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將野外用火行爲人郭某某帶至所裏詢問。之後,民警對其違反規定擅自野外用火行爲給予警告處分,並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

  2019年4月4日下午2時許,北京市民郭某返鄉與其弟弟郭某合、侄子郭某興在密雲區馮家峪鎮保峪嶺村村西大道小溝南坎下給其母親上墳、燒紙引燃周邊雜草面積50平方米。北京市公安局密雲分局庫西森林公安派出所對其上墳燒紙,森林火險紅色預警期擅自野外用火行爲給予警告,並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處以最高限3000元罰款。

  北京密雲一野外違規用火村民被當地公安依法處罰

  北京市公安局密雲分局供圖 千龍網發

  據小千瞭解,清明期間,北京市市民掃墓、祭祀、進山踏青活動頻繁,爲杜絕火災隱患,北京市密雲區森林公安針對清明期間森林火險紅色預警嚴峻形勢,吸取“3·30”森林火災慘痛教訓,嚴厲查處打擊清明節期間違規野外用火行爲。

  北京密雲區森林公安每天出動警力20餘人、執法執勤車輛7輛,晝夜巡邏、檢查、防控,累計檢查310個點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150份並限期整改火災隱患。北京密雲森林公安民警現場制止違規野外用火9起,均現場處置或立案調查。

  記者:于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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