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16:2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盛華國際」等地下期貨公司,以「高額借貸、無本獲利」噱頭,引誘社會新鮮人投資黃金期貨指數,從中賺取高額手續費,1年不法獲利高達1億579萬餘元,其中有229位警專畢業生受害,新北地院今依違反期貨交易法判其負責人蘇玲娟3年徒刑,副理賴國昌等18名共犯3至10月不等徒刑,其中11人獲緩刑,但須提供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等。

檢方調查,盛華國際、鉅僑國際及鉅思利生技等公司,於2013年至2014年間,在資訊展擺攤發送名片,以買賣「貴金屬(黃金)」期貨槓桿保證金」(一口50萬元)可獲取高利率為誘因,招攬警專畢業生或消防人員加入,打出只要入會即可提供80萬元借貸款。

蘇玲娟等人每筆交易收取100美金手續費,如欲贖回黃金,蘇玲娟等人則收取250美金及投入金額2%為手續費,1年不法獲利高達1億579萬餘元。

  • 「盛華國際」等地下期貨公司,以「高額借貸、無本獲利」噱頭,引誘社會新鮮人投資黃金期貨指數,新北地院今依違反期貨交易法判其負責人蘇玲娟3年徒刑。圖為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盛華國際」等地下期貨公司,以「高額借貸、無本獲利」噱頭,引誘社會新鮮人投資黃金期貨指數,新北地院今依違反期貨交易法判其負責人蘇玲娟3年徒刑。圖為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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