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賈 丹

陳雲:不收禮、不吃請 對家人實行「三不準」 新聞 第1張

陳 雲

打鐵還需自身硬,陳雲也是清正廉潔、兩袖清風的典範。他嚴於律己,不居功、不自恃,不收禮、不吃請,對家人實行“三不準”的事跡,在身邊工作人員、親屬的回憶中比比皆是,給後人留下了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

管錢管物更不能搞特殊

1944 年,時任西北財經辦事處副主任的陳雲(主任當時仍由賀龍兼任),主持着中共中央所在地陝甘寧邊區財政經濟、供給保障工作。由於身體不好,出汗多,衣服爛得快,他穿的那套軍裝補了不少補丁。管後勤的陳清泉看到這情景,就打電話通知有關部門給陳雲送一套新軍裝來。陳雲知道後,立即把陳清泉叫去,非常嚴厲地說:“你是隻給我新軍裝,還是給陝甘寧邊區所有的同志都發?”陳清泉忙說明給他增發一套新軍裝的理由。陳雲嚴肅地說:“現在不到發軍裝的時候,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你馬上打電話撤銷剛才的通知。”看到陳清泉臉上有愧悔之意,陳雲緩和了一下語氣,說:“老陳,我們是管錢管物的,如果搞特殊化,不按制度辦事,那還怎麼能管好全邊區的財政?這制度還有誰去認真執行?”

1948 年底,東北全境解放。有的幹部想給自己安排個好單位,也安個家,一時爭房子、爭汽車的風氣擡頭。作為瀋陽軍管會主任,同時是中央政治局委員、東北局副書記的陳雲要找好房子住下很容易,可挑選的對象很多,花園洋房有的是。經過自選後,陳雲連同祕書住在一所很普通的房子裏,沒有花園。這是國民黨佔領期間的交通銀行職員住宅,是背靠背的兩棟二層日本式建築,面積不大。陳雲住一棟,兩個祕書各住另一棟的一層。陳雲實際上也只住同樣的一層,因為樓下一層是警衛員和孩子等人住的,坐的汽車也是接收過來的舊汽車。

建國初始,陳雲主持中財委工作,作為國家最主要的理財人,經手錢財以億萬計,生活卻十分簡樸自律,那時,中財委辦公處所的暖氣燒得不好,冬天辦公室裏很冷,行政部門看到陳雲經常感冒,便給他的辦公室裏配了電爐子,但他為了節約用電,很少用。他只開過幾次電爐子,那都是在蘇聯顧問到他辦公室談話之前為蘇聯同志準備的。正是由於陳雲的以身作則,中財委上下形成一種勤儉節約的風氣。

有一年,11 月10 日左右,北京的氣溫驟降。周恩來去陳雲那裡,發現陳雲正擁着棉被坐着辦公仍抵禦不住寒氣。周總理看着於心不忍,馬上表示特許這裏提前幾天燒暖氣。陳雲卻很堅決地推辭了:11 月15 日供暖的時間是我定的,我不能破這個例。

不居功、不自恃

陳雲一貫倡導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謙虛謹慎,清正廉潔,無私奉獻。在這方面,他也是首先從自己做起。

陳雲有一位在他1927 年組織小蒸地區農民秋收暴動時曾經並肩作戰的老戰友,兩人之間的革命感情十分深厚。後來,這位同志的孩子陳愷悌因為家庭經濟問題不能上學,陳雲得知此事後,當即把他接到北京來,住在家裡,並送去上學。全國解放前夕,陳雲在寫給陳愷悌的一封信中,以“父兄的責任”諄諄教導他要保持謙虛謹慎,力戒驕傲自滿,叮囑他“千萬不可以革命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鄉人面前有什麼架子或者有越軌違法行動,這是決不允許的。你們必須記得共產黨人在國家法律面前是與老百姓平等的, 而且是守法的模範。”況且,“我與你父親既不是功臣, 你們更不是功臣子弟。這一點你們要切記切記”。“你們必須安分守己,束身自愛,絲毫不得有違法行為。”

陳雲歷來主張要正確看待個人的作用,反對過分突出個人和宣傳個人。八大以前,他已經是中共中央的五大書記之一。八大後,他是中共中央四位副主席、六位常委之一。但是,陳雲始終要求有關部門在待遇上、宣傳上不要把他同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並列。蘇聯政府贈送給中共中央五大書記一人一輛小汽車,陳雲堅持把給他的那輛小汽車退給有關部門。實行工資制時,有關部門給五大書記定為一級,陳雲則堅持把自己的工資改為二級。八大之後,《紅旗飄飄》叢書要給每位中央政治局常委都登一個小傳,陳雲始終不同意登他的小傳。凡是宣傳他的文章,只要報到他那裡,毫無例外地都要被他“槍斃”。有人說,這是陳雲同志謙虛。他說這不是謙虛,是實事求是。

對於自己同集體的關系, 陳雲同樣注意擺正。1982 年4 月,有關部門將他在1949—1956 年的文稿選編出版時,他特別要求工作人員向編輯組轉告,在文稿《後記》中一定要說明,他當年在中財委主持工作期間,幾乎所有的決定,特別是重大決策,除了他作了必要的調查研究以外,都是經過集體討論作出的。在具體工作中,薄一波起了重要的作用。另外,許多重大決策都是根據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作出的,或者是經過黨中央批準的。大家在閱讀這卷文稿時,如果覺得哪一段工作還有成功之處,決不要把功勞記在一個人的賬上。

不收禮、不吃請

“不收禮、不吃請”,這是陳雲為自己立下的一條規矩,他不僅身體力行,還要求身邊的工作人員不違反,凡是有人送禮,必須向他報告,不得擅自收下。他說:“送禮是有求於我,收下後,決定事情必有偏差。”

陳雲不收禮,有口皆碑。有一次,陳雲回故里探親,回程時,鄉親們送了一些土特產表示心意。陳雲知道後,一邊表示感謝,一邊讓隨行的工作人員將禮品如數退回,並幽默地說:“我收禮只收上級的‘禮’。”陳雲的“只收上級的‘禮’”,不是向上級領導邀功請賞,而是上級對自己工作成績的認可與信任。毛澤東就曾評價陳雲:我看他這個人是個好人,比較公道、能幹,比較穩當……這種褒獎是對陳雲的最大賀禮。

即使是在同志們誠心誠意地向他表達敬意的時候,陳雲也是“來者必拒”,哪怕禮物再輕。某年秋天,一個大軍區的兩位同志來到陳雲的住所,向他匯報軍事演習的情況並帶來當地產的兩盒葡萄。他們匯報完工作起身告辭時,陳雲讓他們把葡萄拎走,還說:“我是中央紀委書記,不能收。”兩位軍人解釋說:“這值不了幾個錢,不是送禮,只是讓您嘗嘗。”陳雲接受了他們的心意,說:“我吃10 顆,叫‘十全十美’,剩下的你們帶回去。”

“不迎不送,不請不到”,這是陳雲在去外地視察和休養時,對地方領導同志提出的要求。他經常對身邊工作人員說:“自己年事已高,身體又不好,不能為黨做多少工作,他們(地方領導同志)都很忙,不必常來看我,有事我會找他們,少給他們添麻煩。”出差到外地時,當地要請客或要給他做些好菜吃,他都婉言謝絕。有一年,他到外地,接待單位不知道他的飲食習慣,給他擺了一桌子菜。他一看,堅決不吃,坐在那裡和祕書聊天,直到廚房重新做了他平時吃的一葷一素,才肯就餐。

“三不準”與陳氏家風

陳雲:不收禮、不吃請 對家人實行「三不準」 新聞 第2張

20世紀50年代陳雲全家福。左起:陳偉力、 陳方、於若木、陳元、陳雲、陳偉蘭、陳偉華。

陳雲的妻子於若木說:“我們家的家風有一個特點,就是以普通勞動者自居,以普通的機關幹部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

為了使子女樹立起清正廉潔的思想觀念,陳雲一直教育子女要像普通人家的子女一樣學習生活,不能搞任何特殊化,不沾染不良習氣。早在解放戰爭時期,時任東北局黨組織重要領導職務的陳雲,就向親屬子女提出了極為嚴格的“約法三章”:不準隨便進出他的辦公室;不準翻看、接觸只供他閱讀的文件、材料;不準搭乘他使用的小汽車。

對於陳雲的“三不準”要求,他的親屬子女幾十年如一日,一絲不苟地認真執行。

新中國成立初期,於若木在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工作,上下班和陳雲走的是同一路線,盡管順路,但她一直堅持騎自行車上下班,從沒有搭乘過陳雲的小汽車。

“文化大革命”中,陳雲的子女和其他領導幹部的子女一樣響應黨中央號召到農村插隊落戶。他的女兒陳偉華在1977 年國家恢復高考後,從農村考進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畢業後被分配到國家人事部工作。考慮到教學一線教師緊缺,她在陳雲的鼓勵下毅然放棄了國家機關的工作崗位,到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實驗中學當一名普通的中學教師,直至退休。陳偉華棄政從教的事跡成為當時教育界的美談,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

陳偉華憶稱,“文革”期間,父親被下放到江西,在那裡待了2 年7 個月,“一家7 口人分散於全國各地,後來姊姊曾到江西給父親做飯,照顧他的生活10 個月”。爸爸對姊姊說,“你在我這兒10 個月,沒有給國家幹事,是為了照顧我,你不能拿國家的工資”。讓姊姊把這10 個月的工資全部退給了單位。

陳雲的“三不準”,體現了共產黨人一心為民、廉潔奉公的高風亮節。

“在黨內,陳雲及其家人行事低調,不事浮華的作風,一直受人稱道,這與陳雲嚴謹的學風,嚴格的家風密不可分。”正是在陳雲嚴格的要求下,才培養了其子女自強自立的精神品質,才帶出了全家“拒腐蝕、永不沾”的廉潔情操。這良好的家風,體現了陳雲心繫羣眾、遵守黨紀的高風亮節;也反映了他嚴於律己、從嚴治家的道德修養,為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良好的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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