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志賢╱臺北報導】

去年國內單項體育協會全面改選,爆發人頭入會風波,其中,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祕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祕書長劉中興、前副祕書長趙安華、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5人涉嫌蒐集交換民眾個資,換票互灌人頭會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偽造文書罪,由於5人認罪,臺北地檢署給予緩起訴1年,各須繳30萬至75萬元處分金給國庫。

檢方調查,體育署去年通過國民體育法,建置「民眾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網站,自2017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開放民眾上網登錄報名,參與各體育團體理監事改選。

棒球協會現任理事陳太正,亦為足球協會祕書長陳威任父親,陳太正、李侑龍、劉中興、許東雄4人為鞏固該協會理監事改選主導權,各自蒐集民眾個資,換票互灌人頭會員。

陳太正4人蒐集近3000筆個資,由陳作為個資中轉中心,李、劉、許3人負責提供個資給陳,由陳進行交換,4人另僱人將民眾個資輸入各協會預報名網站灌水預報名人數。

由於劉中興以7923筆個資主導網球協會預報名人數暴增,另有意參選理監事的趙安華也蒐集4000筆個資,輸入網球協會預報名網站,但趙不滿體育署未處理換票灌人頭會員歪風,將其中3435筆個資填入殘障、拳擊、保齡球、射擊、射箭、軟網、健美、舉重及撞球9個協會預報名網站。

檢方調查時,陳正太等5人都坦承犯案,並希望檢察官給他們自新機會,檢方考量5人沒有前科又認罪,且認為民眾報名後,仍須繳費才能成為協會正式會員,纔有選舉理監事及被選舉的權利,這些違法行為,在報名階段就被查獲,換票互灌人頭會員犯行,尚未對理監事選舉結果造成實際損害,所以給予5人緩起訴1年。

檢方並根據5人交付的個資數量和管理個資不善的情況,處罰管理最鬆散的許東雄要支付75萬元緩起訴金,其次是李侑龍、陳太正支付公庫55萬元,趙安華、劉中興支付公庫30萬元,全案也將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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