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HW電冰箱。(圖/記者蔡惠如攝)

▲買節能家電,明日起每臺最高可以退稅2,000元。(圖/記者蔡惠如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貨物稅修正,經總統公佈,自明日(15日)開始生效,民眾於條文生效日起2年內,購買經經濟部覈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可依「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每臺最高可退還2,000元貨物稅。

很多人不曉得,該如何提出申請?或是擔心申請程序很複雜。國稅局表示,其實不用擔心,只要掌握以下重點與步驟,就可以輕鬆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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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表。(圖/財政部提供)

重點一,減徵貨物稅稅額由消費者申請退還,於購買日次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第二,除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營利事業工商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1212)線上申請。

第三,也可以親至任一國稅局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

第四,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及載明廠牌、品名與型號的發票或收據影本;若是取得銷售人開立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或雲端發票者,則可免附

第五,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案件經國稅局審查覈準者,國稅局將於受理後1至2個月內將退稅款撥付買受人指定的本人金融機構帳戶(直播退稅)或郵寄退稅支票。但是財政部賦稅署建議,郵寄方式恐怕有遺失的方式,採用直撥退稅較為直接、方便。

國稅局表示,為了更安全、快速收到退稅款,建議民眾採用轉帳直撥退稅,如此退稅款將自動撥入指定的銀行帳戶,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支票或發生冒領、遺失情形,並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

生效日正逢假日 專人替民眾解答

該局表示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

因法條生效日的首2日(6月15日及6月16日)為假日,為提升服務品質,解決民眾疑義,國稅局特安排專人接聽電話提供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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