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報告終獲平反

A先生服役時因服用止咳藥水,被檢出使用海洛因而遭觀察勒戒,他離開戒治所後重提尿檢報告並請醫師作證,終獲平反。

A先生當年被指使用海洛因時,醫師看了尿檢報告後要他承認吸毒,A先生提出「基因異常鑑定報告」也不被法院採認。A先生花了兩年半最終證明自己沒吸毒,他說:「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我。」

空軍臺中清泉崗基地去年2月爆出毒品丟包案,傳出十名官兵染毒,但最後發現是服用感冒藥水所致。A先生的經歷與上述清泉崗案類似。

尿檢認定服海洛因

2015年底,A先生因流感就醫,期間服用不少止咳藥水,他在入伍第34天收假回營時尿檢,呈現可待因2680ng/mL及嗎啡16590ng/mL,被認定在26小時前施用了一級毒品海洛因。

A先生說,類似他的案例在軍中常見,但他退伍後半年多後收到法院傳票,判他必須觀察勒戒。A先生帶著尿檢報告到處詢問醫師,得到的答案都是「有吸毒快承認」,只好和爸媽、女友自力救濟找文獻,土法煉鋼證明清白。

罕見體質未被採信

A先生花了數萬元自費檢測基因,證實他是罕見的「超快代謝型」體質,會以超快速度代謝可待因,才會出現如此高的尿檢數值。但法院未採信他提的證據,仍判他必須勒戒。

臺北榮總醫師作證

捱過了42天勒戒生涯,去年5月A先生離開戒治所,在臺北榮總臨牀毒物科主治醫師蔡維禎協助下重做檢查,驗出比軍中尿檢更高的數據。帶著檢查報告,醫師出庭作證,歷經兩年半時間、三位法官審理,終獲平反。

A先生說,對於這個結果,他只能說欣慰,說不上高興,現在透過冤獄平反協會協助爭取冤獄賠償。

日前有另一案與A先生的經歷類似。B先生入伍時尿檢未過,被認定吸食毒品,高院日前認定B案有疑義,發回地院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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