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公職行為失當、串謀詐騙及偽造文書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兩間書院的3名職員及一名裝修公司東主,控告他們涉嫌就總值逾220萬元的小型工程訂單,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詐騙及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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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珮珊,43歲,中大伍宜孫書院院務主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及一項交替罪名,即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彭兆衡,38歲,李珮珊妹夫暨新生活創意設計廔(新生活)、彼思設計工程公司(彼思)、名仕設計工作室(名仕)及Pink Lemon Production House (Pink Lemon)獨資東主,被控五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彭兆衡另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石曉風,40歲,中大伍宜孫書院行政主任;及梁祐誠,36歲,中大善衡書院二級計劃協調員,各分別與彭兆衡同被控一項有關罪名。4名被告將於星期五(11月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中大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有關罪行涉嫌於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間發生。案發時李珮珊及石曉風分別是中大伍宜孫書院的院務主任及行政主任,而梁祐誠則任職中大善衡書院二級計劃協調員。彭兆衡是李珮珊的妹夫,他是4間裝修及設計公司的獨資東主,該4間公司分別是新生活、彼思、名仕及Pink Lemon。彭兆衡亦控制另一間公司Mochetto Co.(該五間公司)。

李珮珊被控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指,她涉嫌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批准建議向新生活採購7項貨品或服務,涉款共19萬900元,但沒有披露彭兆衡是新生活的東主,及沒有申報她與彭兆衡之間因親戚關係而引起的利益衝突。

該項交替控罪指,李珮珊涉嫌虛假地表示她在上述採購中沒有利益衝突,以及隱瞞及沒有披露彭兆衡是新生活的東主,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中大職員批出該等採購的撥款及開支,導致彭兆衡獲得利益或中大蒙受不利。

該兩項串謀控罪指,彭兆衡分別與石曉風及梁祐誠一同串謀詐騙中大,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由該5間公司就47項貨品或服務採購所呈交的報價單,是真競爭報價單、透過競爭過程取得及各自分開獨立製備。

該等被告藉此欺騙中大批出該5間公司其中一間的採購撥款及開支。

彭兆衡被控的餘下5項偽造控罪指,他涉嫌製造另外3間裝修公司的5張虛假報價單,意圖誘使他人接受為真文書。

廉署調查發現,上述採購涉及伍宜孫書院及善衡書院共50份小型工程訂單,總值約2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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