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久了就是你的了?

面對高昂的房價,不少人都直呼難以擁有屬於自己的遮風擋雨處,可悉尼的一名男子卻僅僅花費了少許的裝修費,就白白撿到一間價值170萬澳幣(約953萬港元)的房產,即使真正業主的家人反對也無效,這就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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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悉尼地產開發商兼稅務代理人傑託斯(Bill Gertos)於1998年在悉尼內西區Ashbury Street拜訪一位客戶時,發現了一間無人居住的廢棄空屋。

傑託斯在打聽後瞭解到,這套房屋的原屋主唐尼(Henry Thompson Downie)已於1947年去世,此後他的家人就將房屋租給了一名婦人,然而對方已於1998年4月去世。得知情況後,傑託斯決定將這處物業佔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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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的20年間,傑克斯不僅換掉了門鎖,還花費了3.5萬澳幣裝修房屋,付清了水費、市政費用和土地稅,然後將其租給了別人,並依法將租金收入列入了納稅申報表。2014年,他再次花費10.8萬澳幣翻修房屋。

2017年,傑託斯向新州登記局(NSW Registrar-General)提出申請,主張依據佔居者權利成為這棟房產的正式業主。據新南威爾斯的法律規定,若佔據空屋者超過12年,便可合法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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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0月,政府人員找上昔日業主唐尼的家人,通知他們傑克斯已成為新業主。驚訝不已的唐尼家人將傑託斯告上法院,他們認為傑託斯只是將房屋「租出去」,而非「自己住」,所以「佔居法這個說法無效」。

但法官認為,傑託斯以所有者的方式充分利用了土地,因而駁回了唐尼家人的申請。案件曝光後引發一片嘩然,澳洲媒體稱此案相當荒謬,形同鼓勵民眾「佔屋為王」,「佔久了就是你的了」。唐尼家人則表示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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