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法律界選委發表聯署聲明,譴責任何人以不合法武力對待和平集會,又對警方在昨日金鐘一帶的示威中使用過度武力深表關注。

聲明說,注意到警方通例提到,在對待群眾時需保持高度克制,如非必要不應使用武力,亦只可以用最低程度的武力以達到目的。聲明又引用退休警司朱經緯案中,終審庭的判詞,無論遇到多困難的情況,警方都不能以不必要的武力對付公眾人士。

聲明強烈促請警方嚴格遵守有關的警察通例,並要求就昨日警方對示威者及傳媒有否過度使用武力,展開獨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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