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君:备案中的一些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值得思考的点。

  来源 | P2P观察(p2pguancha)

  作者 | 观察君

  在刚刚过去的三月里,P2P行业过的很喧闹。

  先是315晚会点名现金贷业务,接着便是老大哥红岭创投宣布清退,末了团贷网暴雷,实控人唐军投案,一时之间,似乎整个行业前途缥缈。

  直到备案的消息传来。

  近日,有媒体透露,P2P备案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启试点。

  据了解,监管方拟将网贷机构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机构,其中全国性实缴资本至少要求五亿元,地方性机构实缴资本至少五千万元。

  此外,监管也在酝酿要求平台需计提不同层级的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投资人在同一平台出借余额控制在20万元以内,在不同平台的出借余额不超过50万元。

  呼吁P2P备案的声音已经喊了两三年,此次试点备案的消息传出,也让整个行业都安心不少。

  但是,备案中的一些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值得思考的点。

  01

  网贷机构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

  全国性平台,即能在全国多个地区开展业务的P2P平台,区域性平台,则是在某地区(省级)范围内开展业务的P2P网贷平台。

  将网贷机构进行分类,避免了一刀切的监管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科学合理。

  但是,在此前的175号文中,已经将网贷机构分为已出险已立案、已出险未立案、僵尸类、规模较小、规模较大高风险、规模较大正常运营。

  本次备案的重新分类,与175号文要求的“能关尽关、能退尽退”的大方向有所区别。

  造成的结果,可能是全国性机构的存量上升,而一些规模较小的平台,能够划入地方性机构而得以留存。

  另外,区域划分,尤其是针对投资人和借款人而言,归属的标准比较模糊,在实践上难度较大,或许效果不如设想的那么好。

  同时,网贷业务的基础,在于依托互联网进行精准快速的审批、低成本高效率的获客,如果将网贷机构进行区域性划分,业务范围被限定,网贷业务的先天优势会被削弱不少。

  对于整个行业的未来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未可知。

  02

  实缴资本、风险准备金、出借余额

  据统计,目前全国实缴注册资金达到5亿的平台不到10家,达到5000万以上的则有200余家。

  考虑到首批试点集中在北上广地区,目前能达到全国性机构标准的平台数量,不会太多。

  为了达到全国性机构备案标准,一些中型平台可能会尝试兼并扩张,迅速提升规模,以期望能成功备案。

  抢地盘、军备竞赛的现象,可能会在中型平台间发生,行业的不稳定,可能会影响备案进程。

  在出借余额方面,本次备案要求投资人在同一平台出借余额控制在20万元以内,而投资人在不同机构的出借余额不超过50万元。

  这一硬性要求,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已经有资金池的平台的后续资金必然会遭到缩减。

  除了百分之百正常经营的平台以外,可能会有相当一部分的平台,无法完成备案。

  实缴资本和出借余额两道门槛,实际上加速了P2P行业的出清速度。

  最后,计提准备金和赔偿金,对于投资人来说,自然是降低风险的好事。

  但是,从法律定性上而言,网贷机构属于信息中介机构,而对于实缴资本、风险准备金和赔偿金的要求,实际上是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这样的案例在国际上并不多见。

  当这一监管标准落地后,网贷机构的定位是否会发生变化,还有待观察。

  03

  结语

  P2P备案,对于投资人来说,有了一份保障,投资上也更加有方向性。

  对于平台来说,备案的落地,避免了盲目的发展,如果能够结合实际争取上备案的话,也有了生存的空间。

  我国的P2P成长于征信系统不完善、监管水平低、民众习惯刚兑的环境中,因而备案之路,也走的并不轻松。

  但也正因为先天的不足,才需要不断的完善监管体系,引导行业正确健康的发展。

  关于P2P备案,你有哪些想说的,欢迎在留言区和大家分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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