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乘客幹擾公交車駕駛員導致的駕駛安全事件頻頻敲響警鐘,加快立法跟進。記者從南京交通部門瞭解到,《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將從5月1日開始施行。以後,如果有乘客幹擾公交駕駛員正常開車,將受到處罰。此外,駕駛員和其他乘客在遇到駕駛安全事件時應如何處置,《條例》中也作了明確。

  【謾罵、侮辱駕駛員和搶奪方向盤,將受罰!】

  在乘坐公交車時,如果遇到有乘客在幹擾公交駕駛員正常開車,您會怎麼做呢?由於缺少明確的規定,市民們的回答各不相同。在即將實施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我們找到了答案。

  南京市交通局客管理處法規科科長陳剛表示:“乘客不得謾罵、侮辱和搶奪駕駛員的方向盤,那麼駕駛員遇到這樣的情況,《條例》中首先規定了駕駛員不得與乘客發生正面的衝突,應及時將車輛停靠在安全的位置,及時地撥打報警電話。”

  《條例》中明確,在公共汽車行駛過程中妨礙行車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其他乘客有權對妨礙行車安全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舉報。

  【網約車平臺、共享單車企業拒絕"共享數據" 最高罰10萬】

  《條例》還對網約車駕駛員、車輛、網約車平臺及共享單車企業作出了相應規範。尤其規定了在信息接入方面: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將已註冊駕駛人和車輛的基礎信息等接入南京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同樣也應當將企業基礎信息、車輛運營等信息接入。

  南京市交通局客管理處法規科科長陳剛說:“原來對於網約車平臺公司的這種運營的信息,實際上是我們直接從交通部獲取的相關的資料,不僅滯後而且不完整,乘客的權益不能得到及時保障,這個條例裏面對於沒有按照規定接入相關數據的,設定了新的罰則,將面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這個應該說是在市一級地方性法規當中,是首次加入這個內容。”

  (報道/田甜 鍾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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