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夕,128名民主派候選人擬在維園中央草坪發起選舉聚會,遭警方以集會未經批准為由要求中止。事件中3名候選人被捕,包括「機場大叔」陳振哲、鄭仲恆及文念志,三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兩罪。控方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撤回非法集結罪,並加控文念志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辯方就撤控保留訟費申請,並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9日,以侍索閱控方文件,其間3人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左起:鄭仲恆、文念志及陳振哲

控罪經修訂後,文念志(29歲,大埔頌汀區議員)、陳振哲(47歲,大埔區林村谷區議員)及鄭仲恆(30歲,沙田鞍泰區議員)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高級督察18506及其他警員。

文念志被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在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個無線對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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