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黃有容╱臺北報導】

國發會月初預告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等於「17萬臺幣」的微型投資,就可以取得永久居留,對此,全國商業總會理事、移民公會理事長王權宏表示,臺灣真正需要的是「翻轉人口素質」的投資移民,但政府卻擔心匯入資金難以管理而拒開放,這無疑是將企業家的族羣排擠在外,不利臺經濟活水注入。

商總日前與行政院長賴清德座談,王權宏表示,業界對於《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排除投資移民不斷提出建言,但國發會僅以「有單位」認為行政管理成本過高為由,潦草回應。

王權宏直指現行法令「非常糟糕」,他認為,「投資移民」為的是吸引有經濟實力的企業家族羣來臺,這些人也會是臺灣連結海外發展的重要夥伴,然而,過去10年,符合現行法令「投資臺灣營利事業1,500萬元,創造5人以上本國人就業機會滿3年」的投資移民,只有18人,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甚至0人申請。

他表示,反觀,至今年6月起核發的商業居留簽證共有5104張,工程師僅2843張,且依照《就業服務法》第46條,只要「17萬臺幣」的微型投資,就可以取得居留證,滿5年,就可申請永久居留或入籍;從投審會1月通過巴西人來臺投資案,7月通過4件菲律賓投資案,平均每件僅15萬元,根本沒有吸引「成功的企業家」來臺。

他表示,許多臺灣企業家全家移民到他國,在當地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赴大陸工作的白領階級保守估計超過百萬人,讓臺灣每年消費動能急速流失1500億元,建議政府應參考歐美、新加坡等各國,開放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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