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5 22:3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0歲林姓女子因「大姨媽」遲來,到藥局跟林姓男藥師購買驗孕卡,結果呈現「一條線」未懷孕,她再喫事後避孕藥求安心,未料一個月後卻發現懷孕,她擔心避孕藥影響胎兒健康,只好人工流產,林男則因未經醫師開立處方箋就賣事後避孕丸給林女,被依違反醫師法起訴,新北地院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起訴指出,前年12月,林女因月經沒來,到林男開設的藥局買驗孕卡,未檢出懷孕,因而再買事後避孕藥服用,不料,一個月後她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卻發現已懷孕9週,但因醫師提醒懷孕期間服用避孕藥,胎兒可能受損,只好人工流產,林女提告指控林男所賣驗孕卡品質不佳,且未經醫師同意開事後避孕丸給她,可能傷害胎兒健康,違反醫師法、業務過失傷害等罪,並氣憤向媒體投訴;林男則反控林女涉嫌妨害名譽。

檢方認為,驗孕卡不能百分百檢出是否懷孕,包裝上就有記載,且藥師提出中外文章,陳述避孕丸對胎兒缺陷應無顯著影響,加上他是依據檢驗結果,販售事後避孕丸,藥師已對藥物特性及可能對胎兒健康影響加以注意,業務過失傷害部分處分不起訴;但藥師確未經醫師處分開避孕丸,違反醫師法部分,檢方將林男起訴,林女遭控妨害名譽部份則獲不起訴。

審理時,林男坦承違反醫師法,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 林女因月經沒來,到藥局買驗孕卡,未檢出懷孕,於是再買事後避孕藥服用,不料,1個月後卻發現已懷孕9週,怒告藥師。(示意圖)

    林女因月經沒來,到藥局買驗孕卡,未檢出懷孕,於是再買事後避孕藥服用,不料,1個月後卻發現已懷孕9週,怒告藥師。(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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