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按照不同標準分有合法強拆、違法強拆、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等。經常有諮詢的人告訴小編:「早就沒有強拆了」。針對這一錯誤說法,小編也多次進行過更正。這裡,小編再說一遍:沒有的只是行政強拆,司法強拆還是存在的,另外,拆遷方若不按照司法強拆的程序進行強拆,就是違法強拆,而違法強拆則完全由拆遷方說了算。所以說,面對拆遷,那種認為自己房子反正也不會被強拆,一味等待的被拆遷人注意了:一旦你消極對待,而房子又被拆除了,那你要再想提高補償可就比之前難多了。面對「強拆」這一個定時炸彈,你要做的就是:

一、做好心理準備。凡是拆遷和被拆遷方達不成協議的,都有可能被強拆,無論是通過司法強拆還是違法強拆。如果是違法強拆的話,那就更難對強拆進行把控了。

二、做好證據收集。房屋權屬證明、宅基地使用證、土地證、拆遷公告、補償安置方案、評估報告、限期拆除通知書、和拆遷方的談話錄音等文件都要保存好。另外,在拆遷開始時就應當對房屋的內外進行拍照或者錄像,並在房屋前後安裝雲端攝像器材。

三、轉移貴重物品。貴重物品一旦損失可能無法修復,且其不同於日常生活用品,一旦其強拆被埋,被拆遷人要承擔的舉證責任更大,而一旦無法證明,則主張難以成立。因此,在房屋被強拆之前,一定要把貴重物品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四、無關人員撤離。這裡的無關人員包括家裡的老幼、孕婦等弱勢群體,也包括在被拆遷房屋居住的親戚朋友。

五、不要出現「空城計」和一個人守房子的情況。「人多力量大」這句話用在守房上是沒毛病的,在拆遷時可以聯合周圍被拆遷的街坊鄰居,互相支援,以保證強拆發生時,不會出現沒有人取證、報警的情況。

六、切不可以暴制暴。強拆自家的房子確實讓很多人心理上氣憤,進而導致失控。但是,我們和拆遷方力量對比實在是太懸殊,且我們的「小行為」會被無限放大。一味以暴制暴不僅不能夠保護房屋,還會給我們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七、報警真的有用。很多人就堅信官官相護,認為報警沒有用,但是我們需要轉換一下思路,報警的目的一方面在於保全房屋,事實證明報警了能保全房屋的確實是屈指可數;但報警另一層更重要的目的在於一方面對於打人者的震懾,降低人身損害,另一方面在於查找違法點,為提高徵收補償做準備。八、強拆之後一定要走法律程序。「信訪不信法」、「信媒體不信法」是很多被拆遷人固有的觀念,這種觀念要改變也不是一夕之間就能完成的。觀念改不了,但維權不能等,一旦錯過了法定的起訴時間,到時候,想走法律程序維權,也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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