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來看一起著名的案例:

1975年3月16日凌晨,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沃倫(Carolyn Warren)和塔利婭費羅(Joan Taliaferro)發現住在樓下的道格拉斯女士家被匪徒破門而入,並當着孩子的面,將道格拉斯女士強姦。

沃倫和塔利婭費羅立刻撥打911報警,先後有四組巡警接案,但沒有一組實施了真正的救援。沃倫只好再次報警,並且明確告知匪徒已經進了公寓。911保證會出警。沃倫和塔利婭費羅相信了911的保證,並下樓幫助道格拉斯女士。結果她們倆也被匪徒發現,關進公寓。在接下來的14個小時內,三名女性被輪姦、搶劫和毆打。

僥倖逃脫後的三名受害者決定起訴警察。但是法庭宣佈不受理此案,理由是:警方的責任是保護廣義社會,而不是保護某一個具體的公民。所以在此案中,警察沒有法律義務保護他們。三人不服,繼續上訴。1981年,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以4:3的票數維持原判。同年,最高法院宣佈不受理此案上訴。

What?警察沒有義務保護人民?這讓廣大吃瓜羣衆情何以堪?不過最高法院不受理就代表還有希望:如果哪天良心發現,法官們還可以用新的判決來推翻此前的判決。

於是,賊心不死的小老百姓等啊等,終於等來另一個類似的案例:

1999年6月22日,美國科羅拉多州城堡石鎮(Castle Rock)的傑西卡·岡薩雷斯(Jessica Gonzales)致電當地警察局,要求他們搜索並且逮捕她已經分居的丈夫西蒙·岡薩雷斯(Simon Gonzales)。此前,傑西卡已經申請了人身保護令。而當天,西蒙告訴傑西卡自己帶着三個女兒去丹佛某遊樂園。接到報警之後,警方沒有立刻出動。隨後,西蒙駕車帶着三個女孩的屍體來到警局並與警察交火,最終被警方擊斃。

事後,傑西卡起訴了城堡石警隊,理由是她已經申請人身保護令,所以有權要求警方在保護令範圍內逮捕西蒙,而警方沒有執行保護任務。

案子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最終裁定是:警察沒有憲法義務保護公民免受傷害,哪怕是已經獲得法院頒發保護令的婦女,警方也沒有義務去保護她。“警察的任務是將社會作爲一個整體進行保護,而沒有法律義務去保護任何具體的公民。所以,你,且只有你,有義務保護你的安全,你家人的安全和你愛的人的安全。”

判決一出,等待多年的吃瓜羣衆的心華麗麗地碎掉了:原來,“有困難,找警察”在美國行不通,關鍵時刻,還是得靠自己。怪不得老輩們常說:相信1911(一種手槍),而不是911(報警電話),敢情都是血的教訓啊。

美國的法律屬於典型的英美法系,其重要淵源之一便是判例法(與制定法相對應)。根據判例法制度,某一判決中的法律規則不僅適用於該案,而且往往作爲一種先例而適用於以後該法院或下級法院所管轄的案件。也就是說,通過以上兩起案件的判決,警察“只保護社會整體而不保護具體公民”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任何人無法據此起訴警察,警察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於是,在這一尚方寶劍的保護下,2018年2月14日佛羅里達州一中學爆發的槍擊案中,校警皮特森爲了自身安全,沒有進入教室與匪徒搏鬥,而只是選擇報警。可人們對他的行爲也只能進行道義上的譴責,最終導致皮特森辭職了事,他甚至都不算瀆職!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雖然,關於美國警察沒有義務保護公民這個論題,按照本朵的智商,腦殼都想破了也沒想通。但是,就本朵看來,根據美國的地理特徵,即使法律規定警察有保護具體公民的義務,實際上在很多地方依然無法做到。

美國地廣人稀,除了少數幾個大城市,大部分地區人們都住的極其鬆散,特別是鄉村,簡直堪比“無人區”。比如美國的中部地區就是大片被稱爲“玉米地”的荒蠻之地,經常開車一二十分鐘都見不到一戶人家。之前著名的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失蹤案就發生在這裏,至今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在這樣的條件下,想要多設立幾個警察局,做到警察隨叫隨到,那將是一筆巨大的政府支出,而這些費用也最終由納稅人承擔。政府如果想向納稅人多收稅,那又是一條漫長而艱辛的道路。從經濟角度和實際效果考慮,還不如讓民衆自己持槍來得實在。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那些掩映在田園風光裏的獨棟木屋,無論外表多麼美麗,如果你心懷不軌,迎接你的一定是一杆冰冷的獵槍。

當然,美國人擁槍,不僅是一種無奈之下的選擇,同時也是一種權利的體現。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明確規定:A well regulated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美洲大陸是直接從農奴社會過渡到資本主義社會的,沒有經過封建社會的漫長過程,美國人民沒有做“順民”的經驗,也沒有“忠君”思想,對自由和民主的追求是他們深入骨髓的需求。在他們看來,持槍權可以保障人民對“暴政”進行最後反擊的可能。而這項權利,是與生俱來的,是天賦人權,政府不應當也沒有權力將其收回。想禁槍,可以啊,修改憲法吧,如果美國人民不嫌麻煩的話。

以上是從主觀方面分析。

而從客觀方面看,即使修改了憲法,政府想要禁槍,依然難於上青天。美國尊崇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政府沒有權力強制民衆上繳作爲私人財產擁有的槍支,更不可能挨家挨戶搜查——那可真的成爲美國憲法所說的“暴政”了,人民直接可以用槍支進行反抗。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事實是,統計數字表明,每次大型槍擊案之後,社會輿論都有提倡禁槍的說法出來,而美國人則更會加快買槍的步伐。你想,如果以後禁槍了,別人有,你沒有,那豈不是更可怕?更嚴重的是,如果把好人的槍都繳了,只剩壞人手裏有槍,誰敢承擔與之而來的後果?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在大多數美國民衆的住宅區,沒有大門(只有少數豪宅小區是gated的),沒有保安,外人想進就進,那爲什麼很多人家只安裝了普通的門窗,並沒有安裝更加牢固的防盜門防盜窗呢?除了有監控系統,我想還是suppose每家都有槍支來保障安全的。因爲美國法律明確規定,對闖入自家的不速之客,主人可以要求其離開,否則可以擊斃而不用負刑事責任——足以震懾一部分匪徒進入的企圖。而匪徒也無法準確地判斷出哪家有槍哪家沒有,所以也都不敢貿然闖入。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可以說,在實際生活中,槍支確實對美國民衆的生命與財產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護作用。By the way,如果你家沒槍,可千萬別告訴別人!

有國內的朋友對我說,美國環境優美,空氣清新,教育先進,如果沒有槍擊案,那簡直就是天堂了。確實,對普通民衆來說,槍支氾濫是美國社會最大的可怕之處,而媒體每次爆出來的槍擊案新聞照片,都是鮮血淋漓,浮屍滿地,讓人不忍猝視。以下是近三年美國較大規模槍擊案列表:

2016年6月12日,不明人士在佛羅里達州奧蘭多一家夜總會向人們開槍,隨後劫持了人質。據目擊者稱,遭到襲擊時,夜總會內大約有100人。這起槍擊案共造成49人死亡,53人受傷。兇手在與警方交火時被擊斃。

2016年7月12日,美國密歇根州聖約瑟夫城內一家法院發生槍擊事件,44歲的拉里•達爾內爾•戈登偷走了軍官身上的武器並開槍企圖逃跑。兩名法警在襲擊中死亡,一名助理司法官受傷,還有一名法院聽衆受傷。戈登在被警方擊斃前曾企圖劫持人質。

2016年7月25日,不明名人士向佛羅里達州藍光俱樂部的客人開槍。該事件造成2人死亡,17人受傷。

2017年1月6日,在勞德代爾堡機場的行李領取臺上,拉美人埃斯特萬•聖地亞哥向人們開槍。槍擊案造成5人死亡,40多人受傷。埃斯特萬•聖地亞哥被警方逮捕。

2017年9月24日,在美國田納西州,25歲的非裔美國人伊曼紐爾•基德加•森鬆向人們開槍。他先在停車場槍殺了一名婦女,隨後進入教堂掃射,造成6人受傷。最後兇手被逮捕。

2017年10月1日晚10時許,美國拉斯維加斯露天音樂節發生槍擊事件,造成至少50人喪生,406人被送往醫院,槍手自殺身亡。

2018年14日,佛羅里達州布勞沃德縣帕克蘭市瑪喬麗·斯通曼·道格拉斯高中發生槍擊案,造成17人死亡、多人受傷,嫌疑人名叫尼古拉斯·克魯茲,年約18歲,曾在該校就讀。

的確,槍支的殺傷能力和棍棒、刀、匕首等其他武器不可同日而語,即使發生的數量很少,但造成的結果嚴重,給人們的印象意外深刻。但事實上,每年統計的3萬多死於槍擊案的案例中,超過一半都是自殺,還有一些意外事故等,真正被謀殺的也就1萬多,其中大部分還屬於黑社會之間火併,涉及普通民衆之間的糾紛並不多。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而2018年美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連續第三年超過4萬人。據統計,中國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經超過了10萬人,而中國汽車保有量不到全世界2%,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卻佔全球20%。相比之下,美國槍擊案的恐怖程度遠遠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麼嚴重。


不管怎樣,美國社會目前對槍支的態度是不想禁、不敢禁,也禁不了,所能做的也只能是“控槍”,即加強槍支監管。但即便如此,在美國依然舉步維艱。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對本朵這種典型的過氣文藝女青年來說,與美國相比,更懷念的還是國內夜半時分仍能無憂無慮地在路邊擼串喝酒看風景的暢快。但所有的自由都是相對的,你擁有這部分,也必然會失去那部分。而在美國的華人,如果想提高自己的地位,只能牢牢抓住兩項“權利”:多生娃,多投票,讓候選人重視華人的權益;多擁槍,多練槍,彌補華人族裔體格方面的缺陷,保護自己和家人。

美國爲什麼不禁槍?(作者:王朵萊)

如果不能改變社會,那就改變自己。適者生存,是任何時代、任何環境下都顛撲不破的真理。


作者簡介

王朵萊(筆名),熱愛寫字、烹飪、旅行、發呆的處女座過氣文藝女青年,現居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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